海西晨报讯(记者 雷妤)今年,厦门5个公共停车场将建充电桩,供新能源汽车使用。昨日,记者从厦门市政集团了解到,厦门将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市政部门将根据已有的公共或内部停车场作为试点,开展公共停车场充电桩工作,前期摸排工作已完成。 首批充电桩年底前建成 买了新能源车,却找不到充电设备,新能源汽车在实际推广中遇到阻碍。日前,市政府下发《厦门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方案》,提出要多建充电桩。 记者获悉,充电桩建设工作主要由两个单位承担,一部分由厦门公交集团建设,供新能源公交车使用;另一部分由市政部门建设,供私家车使用。 昨日,市政集团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充电桩建设实施方案已制定,今年先启动一批充电桩建设工作,计划年底前建设完成。 “我们先对现有用电负荷有富余的集团所属的公共或内部停车场进行改造。”该负责人介绍,首批已确定改造的停车场有5个,分别为市政大厦停车场、火车站南广场停车场、轮渡地下停车场、厦大南普陀地下停车库、江头公园智能停车楼。 “快充”1小时内可充满 充电桩是否能供各种新能源车使用?市政集团相关负责人表示,只要新能源车接口符合国家标准,都可以使用。按计划,停车场内将按照比例安装“快充”和“慢充”设备。 “快充”充电桩价格不菲,建一台约需要三四万元,其优势在于充电快,30分钟至1小时可充满电,1小时可充40度电;“慢充”充电桩价格相对便宜,约六七小时充满电。 该负责人表示,除了这5个停车场,接下来,还将有更多的停车场建设充电桩。此外,目前在建的停车场,如双十中学枋湖校区公共停车库、湖东社区配套设施等,也考虑到了建设充电桩的需求。 记者还了解到,目前全市建了三座充电站共50个充电桩。不过,这些充电设备采用比亚迪的标准,不适合其他品牌新能源汽车使用。厦门海亿联合出租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胡建辉表示,后期或将联合厂商对充电桩进行改造。 相关新闻 买新能源车可享财政补贴 记者了解到,日前厦门下发了《厦门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办法》,该办法针对购买新能源汽车、对新建公共及公交专用充电设施投资给予地方财政补贴。 《办法》中所称的新能源汽车,是指厦门市销售并上牌的、纳入国家《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应用工程推荐车型目录》、享受中央财政补贴的纯电动汽车、插电混合式动力汽车和染料电池电车。 在本市辖区内购买新能源车,并在本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完成注册登记的市民,即可向市经信局、市财政局申请新能源汽车财政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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