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厦门频道首页> 经济企业 > 正文

一季度厦门城镇居民 人均可支配收入超1.2万

2015-04-24 15:50:03王颖达 来源: 厦门网  责任编辑: 刘玮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厦门晚报讯(记者 王颖达 通讯员 黄雅颖许剑寒)国家统计局厦门调查队抽样调查资料显示:一季度厦门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239元,比上年增加906元,增长8.0%。从收入来源看,人均工资性收入8664元,增长6.4%;人均消费支出8183元,同比增长6.2%。

其中,食品消费支出2467元,增长4.9%;衣着消费支出702元,增长7.2%;居住消费支出1810元,下降2.7%;生活用品及服务消费支出400元,增长11.2%;交通通信消费支出1295元,增长14.3%;教育文化娱乐消费支出881元,增长18.5%;医疗保健消费支出405元,增长10.5%;其他用品和服务消费支出223元,下降4.8%。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