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星级义工:陈建南
奉献中的收获
——我的义工故事
常常有人问我,什么是义工?我总是回答,义工是一群乐于帮助他人、服务社会而不求回报的奉献者。参与思明区城市义工协会组织的义工活动多了,我发现这样的回答似乎不准确。因为义工的善行在有益于他人、有益于社会的同时,自己也会有很大的收获,这种收获不仅仅是“赠人玫瑰,手有余香”,更是一种远大于投入的回报——奉献中的收获。
收获快乐。快乐是我在参与义工活动中得到的最大收获。记得我第一次穿着义工红马甲、拿着夹子和垃圾袋走在中山路时,心里着实忐忑,“遇到熟人怎么办?别人会怎么看?”当我注意到其他义工在捡垃圾、劝导游客和解答游客咨询时,总是那么认真、自然,而且脸上总洋溢着开心的笑容时,特别是当我收到游客投来的赞许的目光或是一声诚挚的“谢谢”时,我的心释然了。英国著名诗人雪莱说:“生命的快乐在行动中。”是啊,当我们专注于为他人服务、奉献社会时,带来的只有快乐。参加义工活动多了,汇聚在一张张熟悉或不熟悉的笑脸中,我常想起“一起来,更精彩”这首广州亚运会志愿者主题歌,这首歌是对义工行动的愉快邀约,也是对义工志愿行动快乐分享的生动写照。参与思明区城市义工协会组织的义工活动,与一群乐观向上、富有爱心的义工一起服务他人、奉献社会,在付出时间、精力的同时,所得到的回报,不仅仅是在行动中的快乐,更是受益终生、值得回味无穷的快乐人生。
经历感动。参与义工活动过程中,我常常被一股股浓浓的暖流包围着,时时处处生活在感动与被感动中,一些令我感动、乃至震撼的画面,至今难以忘怀。今年元宵节前夕,协会组织义工们到厦港街道老人服务中心为孤寡老人和残疾人服务,并和社区干部一起包汤圆。在包汤圆过程中,我突然发现令我震撼的一幕:义工许幸福正在老人和残疾人中为他们修脚!看着他一边捧着老人的脚用自带的工具细心地为老人修脚,一边和老人们有说有笑,仿佛一家人一样亲热,我的心头为之一颤,这可是多数子女都难以为自己的父母做的呀,何况是为素不相识的外人!我在微博上发出了我的感动,他在转发回复中写下了“他人笑我是傻福,我笑他人看不穿”,表明了他执着于行善送爱的心态。类似的镜头还有很多,义工们默默无闻、无私奉献的精神时刻感召着我、感动着我,激励着我用行动学习榜样精神,在感恩生活中奉献社会。
贴近群众。作为区级领导干部,尽管平时经常有各种“深入群众”的机会,但由于多是经过层层安排,加上多年形成的“潜规则”对领导干部的各种“优先”、“尊重”,往往难以真正做到与群众零距离平等沟通。参加义工活动让我收获了面对面服务群众、真正与群众平等交心的机会。义工是一种有效的社会服务平台和途径,让社会上不同领域、不同职业、不同年龄的人士广泛参与进来,这就让我接触了平时难以接触到的不同群体,加上没有了各种“优先”、“尊重”等无形的隔阂,可以真正听到各种不同的声音。同时,义工活动常常帮助弱势群体,让我接触到了由于社会发展的不平衡、个人自身的境遇和个体健康状况的差异而产生的各种弱势群体,与这些身处社会底层群体零距离交流,了解他们的生活状况、他们的所思所盼所需,增进与群众的感情,这是常年坐办公室的机关干部难得的群众路线实践教育机会。通过做义工与基层群众的零距离接触,促使我在工作中思索如何更好服务群众,如何通过不断的努力解决群众的困难和问题。
“对人来说,最大的欢乐,最大的幸福是把自己的精神力量奉献给他人。”(苏霍姆林斯基)做义工的收获还有很多,义工活动不仅让我在服务他人、奉献社会中收获了感动与快乐,贴近群众了解群众,更提升了我的人生境界,获得了宝贵的人生财富,感受到了快乐与幸福的真谛。也许有人会说,作为纪委书记,你的职责是“打虎拍蝇”,不是做义工呀。我要说,业余做义工与纪检干部的职责并不矛盾,相反,通过做义工看人生百态,察人间冷暖,听民意解民忧,树立纪检干部的良好形象,增强群众对纪检干部的信赖和认同感,也是纪检干部应尽的义务。同时,通过做义工推动“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在全社会开花结果,与纪检干部努力打造的风清气正社会不正是殊途同归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