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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子女何事对簿公堂 因赡养抚养费引发官司不少

2015-04-22 10:25 来源:厦门网责任编辑:刘玮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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姐弟状告父亲 要求增加抚养费

小芳和小军是对姐弟,小芳20岁,小军19岁。2002年,他们的父亲阿祥离开家后,杳无音信。2005年11月,母亲阿梅和父亲离了婚。阿梅称,离婚前,阿祥就已在上海与他人买房另组家庭,并育有一子。在当时的离婚判决上,阿祥应自2002年3月起每月支付姐弟俩抚养费1000元(每人500元)。不过,判决书上的抚养费,阿祥从未兑现过。迫不得已,阿梅从离婚时分割给阿祥的财产中抵扣了57705元抚养费。

小芳、小军诉称,父母离婚已4年之久,由于城市居民生活消费指数逐年提高,加上姐弟两人成长发育及升学等因素,当初的500元已远不够支付姐弟俩的生活、教育等开支。姐弟两人提出,抚养费应从每人每月500元增至每人每月3000元,从2009年6月支付至两人独立生活时止,合计40.8万元。

法庭上,阿祥提出,其未积极支付抚养费是有原因的,目前没有固定工作、稳定收入。“同意提高抚养费,但他们所提数额过高。”阿祥称,如果阿梅不愿意抚养孩子,他愿意。

【法院判决】

阿祥每月20日分别向小芳、小军各支付抚养费1250元至两人独立生活时止。

【法官说法】

法院对于两原告目前的生活教育费用支出较大且实际产生予以认定。不过,原告提供的证据并不能证明被告的经济条件足以负担诉请金额且予以一次性支付抚养费用。故法院仅部分支持原告诉请,酌情提高抚养费,最终确定为每人每月1250元。

赡养费抚养费依被告能力给

思明法院法官旷洁玉介绍,目前,上法院要求提高抚养费、赡养费的不在少数,经常会出现老告少、小告老的情况。

要求提高抚养费的理由一般有如下几个,当初离婚时孩子小,所需费用低;孩子升学、才艺培养等产生费用;拥有抚养权的一方经济情况下降;无抚养权的一方工作顺利,收入越来越高等。

“一般情况下,只要当时的数额不足以负担孩子生活,且被告方经济条件能负担原告提出数额的,法院基本都会支持。”

相比于抚养费,赡养费案件就复杂些,法官需要充分考虑子女人数、老人日常起居由谁照顾、各子女经济状况等。若某子女收入状况明显高于其他兄弟姐妹,则其可能负担主要赡养义务。赡养费协议时间久远、医疗费、护理费等都可能成为老人要求提高赡养费的理由。是否支持,法官会综合各方面进行考虑。

法官教您计算抚养费赡养费

旷法官介绍,其接手的诉讼中,最高的抚养费达每个小孩每月5万元,最低则为每个月每个小孩1000元。跨度如此之大,究竟多少合适?

记者了解到,针对有固定收入的,可按其收入的20%~30%计算支付抚养费。如果要抚养两个或两个以上子女的,抚养费总额一般不超过月总收入的50%。针对无固定收入的,比如自由职业者、现金流比较多的生意人,可参照当地上年度职工年平均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等数据作为计算抚养费的依据。支付比例和第一种情况一样。

不过,赡养费可就不一样了,并无具体标准。赡养费、提高额度等一般根据老人的实际收入、花销等由法官酌定。另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即只有无独立谋生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方具有向子女提出支付赡养费的请求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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