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4月14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钱玲玲 通讯员 胡晓牧)今年上半年,厦门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资格评审的申报受理时间为4月17日上午9点至30日下午5点。 导报记者昨日从厦门市人社局获悉,凡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符合《厦门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评审办法》(厦人社〔2014〕251号)的医疗机构,或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符合《厦门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评审办法》(厦人社〔2015〕3号)规定的零售药店,可登录“厦门市网上审批服务中心”(网址:http://shenpi.xm.gov.cn),填写并上传申请表,按照上述两个《评审办法》的要求准备相关材料。 具体要求可登录市人社局网站查 询(http://www.xmhrss.gov.cn—办事大厅—服务指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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