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日报讯(通讯员 集法宣 记者 谭欣妮)开车偷电线,本是为了方便作案;结果电线没偷成,反而因为逃跑时忘了开车而暴露身份。近日,集美区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判处嫌疑人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一千元。 2014年11月6日凌晨,小杨(化名)开车载着几个同伙来到软件园三期附近,打算盗走市政变压器里的铜线。将电缆线卸下来之后,他们就地将外层剥开,最后将裸露的铜线放到小杨的汽车上,以方便直接销赃。 正当他们忙着扯线、剥皮、载货时,不远处突然亮起了手电筒。原来,市政单位加派了巡逻人手。同伙撒腿就跑,小杨刚开始也没命地跑,过了一会儿才意识到,车还在现场。想到那辆车就登记在自己名下,小杨顿时泄气了,警方肯定能顺藤摸瓜找到他。 无奈之下,他只好垂头丧气地回到停车的地方,主动投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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