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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家底”清查全面启动 预计3个月内完成

2015-04-15 16:12:01来源:厦门网责任编辑: 陈薪宇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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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晚报讯(记者 张诗)摸清“家底”有多少,才能更好地理财,提高资金的效率。家庭如此,政府亦如此。近日,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出台《厦门市市级政府资产清查工作方案》,标志着厦门市级政府资产清查工作全面启动。清查预计花三个月时间完成,各区也将按照市里的统一部署开展本区的资产清查工作。

市财政局相关人士说,结合此次清查工作,财政部门将逐步建立厦门政府资产管理长效机制。

此次政府资产清查,主要针对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全部资产情况、市级事业单位投资管理和挂靠(含托管)的各类企业经营情况、财政投融资项目建设业主和代建单位历年来投资建设的财政投融资项目情况、受托代管政府资产的企业或单位所代管的政府资产情况。

资产清查原则资产清查将按照“统一政策、统一方法、统一步骤、统一要求”的原则,采取单位自查和中介机构核查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此次清查的目标,就是要全面摸清市级各类政府资产的数量、类型、分布、价值、用途、收益等信息情况,特别是行政事业单位占有、使用、代管的土地、房产、在建工程、对外投资及各类经营性资产情况,掌握历年财政投融资建设项目情况及所形成的城市基础设施等公益性资产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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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查对象有哪些?

根据《方案》要求,本次资产清查将分重点资产清查和全面清查两方面同步进行。

重点资产清查对象及范围:市国土房产局、市建设局、市外侨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所代管的各类政策性使用房产情况;厦门港务集团、路桥集团、住宅集团、特房集团、市政集团、土地开发总公司等主要财政投融资项目建设业主和代建单位投资建设项目情况;土地开发总公司收储的土地资产等。

全面资产清查主要对象及范围:除上述重点资产外的其他全部政府资产。例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全部资产情况,行政事业单位占有、实际控制、使用或代管的在建或已完工投用的房屋及其他构建物等资产,不论是否办理竣工验收、是否办理权属证明、是否入账均纳入清查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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