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整医疗服务价格 药费检查费降低 手术费等提升 今年6月前调整,总体原则是“财政保障可持续,医保基金可承受,群众负担有减轻,医院收入不降低”。 此次调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降低药品、耗材、检查费用,手术费等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动的项目适当提高价格。将建立常态化价格调整机制,赋予公立医院一定定价权限。 抓好公立医院控费 严禁医生收入 与药品、检查等挂钩 政府进一步规范药械采购,加强医疗费用行政监管,全面推广医保智能审核系统,严格控制特需医疗服务比例。 执行“三个严禁”,即严禁给医务人员设定创收指标,严禁院长收入与医院经济收入直接挂钩,严禁医务人员奖金、工资等收入与药品、耗材和医学检查等业务收入挂钩。 建现代医院管理制度 试点医管分工合治 厦门将设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公立医院公开招聘院长和职业经理人,实行医管分工合治试点。公立医院将进行薪酬制度改革。计划2017年完成两三家公立医院试点,在此基础上决定公立医院改革模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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