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晚报讯(记者 朱俊博)从今日起,警方联手本报,共同向市民征集发布不实言论,对厦门城市形象进行恶意诋毁的微信公众号名单及其发布内容,市民可以拨打本报市民热线反映,本报将在第一时间将线索交由警方调查处理。 昨晚,厦门警方发布消息称,对移花接木,把外地新闻包装成本地新闻,故意制造恐慌气氛博取关注度的微信公众号“中国微生活”、“厦门厦门”等介入调查(相关案例详见本报4月4日—6日报道),并警告类似违法者悬崖勒马,立即删除不实信息,消除不良影响。 记者了解到,市长助理、市公安局局长林锐也注意到“厦门厦门”造谣一案,要求相关部门在对该号进行调查的同时,对其他散布谣言的微信号进行整治。 此前,在净化网络环境方面,本报和警方已有过良好合作。去年12月名为“厦门头条”的微信公众号,炮制了一则“女孩失踪”的文章,让粉丝们误会是在厦门发生,引起恐慌。本报记者将情况反映给警方。警方调查后,依法对其做出处罚。 “打击散布谣言的微信号,太有必要了,现在微信圈里谣言满天飞,尤其是那些诋毁厦门的,让我们看了都很气愤,真不知道这些人的目的是什么。”在昨晚看到警方发布的消息后,读者刘先生给本报市民热线打来电话,在称赞警方果断出手的同时,还建议警方要和微信平台管理方取得联系,更好地打击虚假消息。 记者了解到,目前个人申请微信公众号,基本上不需要任何资格认证,后台也不要求实名,而且在取名时几无限制,不少打着“厦门”头衔的公众号,甚至是外地公司或个人申请使用的。 【容我一言】 不惩戒 无以儆效尤 陈进容 谣言制造者的动机大概可分两种,一种是出于政治或商业目的,有意捏造,捕风捉影。另一种是出自畸形娱乐心态的恶搞。微信公众号出于背后的商业利益考虑,争相“吸粉”,这本也无可厚非。但个别微信公众号,为达到耸人听闻的传播效果,手段无所不用其极,已经从抄袭、剽窃,升级到捏造、杜撰,视法律如无物。 “风起于青萍之末”,不要娱乐化看待互联网谣言,一个看似娱乐受众的谣言,也有可能在几天甚至几个小时内,演变成扭曲道德、撕裂社会安宁的猛兽,最终受害的是民众。几年前的贵州瓮安事件就是一个深刻的教训。 在我们身边,也有一些微信公众号,捏造“新闻”、制造恐慌,把愚蠢当有趣,把违法当儿戏。这样的微信公众号及谣言的始作俑者,已经不能再单纯地依靠公众擦亮眼睛去辨识,也不能再局限于道德层面去鞭挞,而要实实在在地用法律去惩戒。 正如明代张居正所言:“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对散布谣言等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已有明确法律依据,依法立案、依法查办、依法惩处,不仅促进民众耳聪目明,更能为法治社会除弊立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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