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 | 福建 | 时评 | 大学城 | 台海 | 娱乐 | 体育 | 国内 | 国际 | 专题 | 网事 | 福州 | 厦门 | 莆田 | 泉州 | 漳州 | 龙岩 | 宁德 | 南平 | 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厦门频道首页>城事> 正文

机场出发层今起限时8分钟通过 违规车辆将罚200元

2015-04-10 10:46:35来源:厦门网责任编辑: 刘玮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T3候机楼出发层的警示标志。

新规定

厦门高崎国际机场T3、T4候机楼出发层将实施车辆限时8分钟内通过

怎么罚

违规将被罚款200元

怎么判

位于T3、T4候机楼出发层上引桥起点和下引桥终点处,均有高清监控探头,用于记录车辆驶入和驶离时间

厦门日报讯(文/图 记者 程午鹏 实习生 蔡亮华 通讯员 付任佳)今日零时起,厦门高崎国际机场T3、T4候机楼出发层都将实施车辆限时8分钟内通过的规定,违规将被罚款200元。

昨日,机场警方解密“8分钟”来历,给驾驶员支招。

根据警方的通报,今日零时起,厦门高崎国际机场T3、T4候机楼出发层平台通道实行机动车辆限时通行管理措施,行经车辆通过时间不得超过8分钟。

昨日,记者在T3和T4候机楼看到,内容为“限8分钟内通过出发层”指示牌已经设立,分别在出发层上引桥口和下引桥口,以及即停即走通道上。

位于T3、T4候机楼出发层上引桥起点和下引桥终点处,均有高清监控探头,今日零时起将正式启用,用于记录车辆驶入和驶离时间,对于违反规定的车辆,高清监控记录的画面,将作为罚款200元的处罚依据。

打印|收藏|发给好友【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广告服务| 网站地图| 网站公告|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 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591-87095151举报邮箱: jubao@fjsen.com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 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