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日报讯(记者)3月25日上午,厦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思明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对鼓浪屿晃岩路47号庭院的违法建设实施了强制拆除。 晃岩路47号在2001年即被鼓浪屿风貌建筑评审专家组评定为第一批鼓浪屿历史风貌建筑,列为40处保护单位之一。晃岩路47号产权人为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现委托鼓浪屿房管所代为管理,自2012年8月起,该房屋承租人未经规划主管部门许可擅自在房屋东面、北面建造建筑物、构筑物及设施,且用于商业经营,与历史风貌建筑风格极不协调。 厦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于2013年11月27日对承租人在该处的违法建设行为作出责令拆除违法建设决定。后承租人不服,对该决定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上级机关和法院均予以维持。厦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去年7月22日在晃岩路47号公共通道入口张贴拆除公告,公告厦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将依法强制拆除该处违法建设。 2015年3月25日上午,厦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思明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严格按照分工,依法履行职责,对该违法建设进行强制拆除,恢复了原建筑的风貌和气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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