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晨报讯(记者 晋君)厦门市将推出老年人幸福安康险,年内所有在厦60岁以上(含投保当年满60岁)老年人都可参保。这是记者从日前厦门市老龄委召开的2015年度各区老龄办主任会议上获悉的。 厦门市老龄委副主任、老龄办巡视员、常务副主任李文晖在会上表示,为更好地推进全市老龄事业发展,将各级、各单位为老年人办实事的项目整合成《厦门市幸福晚年行动计划》,提出了老年社会福利水平、养老设施建设、养老服务水平、医疗健康管理、精神文化生活、老年自身素质以及敬老助老氛围7个方面的行动计划,提升老年人的晚年幸福指数。 在福利水平这一项提升行动中,除了提高养老保障水平、制定高龄补贴发放政策以及逐步扩大老年人优待范围外,最吸引人眼球的就是开发适合老年人的保险产品———厦门市老年人幸福安康险。作为2015年市委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目前幸福安康险已进入保险公司招投标阶段。 据了解,从2015年起,市财政将为本市户籍60岁以上的城乡低保(含“三无”)老人、农村“五保”对象、享受定期抚恤补助金的优抚对象、失独老人等困难老年人统一购买老年人幸福安康险。 对于本市户籍的60岁以上的老年人参保,保费由投保人自行承担,在该险种推出的第一年,每份由市财政补助三分之一的保费,其余三分之二由社团、企业赞助。值得一提的是,非本市户籍的60岁以上老人也可以参保,保费由投保人自行承担。该保险每人限购一份,保期一年。 这份老年人幸福安康险含老年人意外伤害身故、伤残、骨折和医疗,特点是保额较高,为老年人易发的骨质疏松量身定制、对参保年龄不封顶以及较其他城市同类保险相比性价比较高。 此外,在幸福晚年行动计划中,还有助老复明行动、老旧楼房适老性改造、建立老年终端机一键通“12349”养老服务呼叫中心以及联合高校加快培养养老服务专业人才等为老年人办实事项目,这份计划将是今年推动落实各项工作的抓手。 |
相关阅读:
- [ 03-31]“晋江版”社会治安综合保险服务下月起试行 政府出资群众受益
- [ 03-14]福建保监局设立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处
- [ 03-11]旅客乘坐厦漳客轮出游 将获得更高的保险保障
- [ 03-09]出租车被追尾停运近两月 肇事方被判要赔"份子钱"
- [ 03-08]福建出台职工生育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
- [ 03-03]福建两规定近期施行:参加海上搜救牺牲可评烈士
- [ 03-01]失业保险费率下调 单位个人缴费比例还待确定
- [ 02-26]打击保险诈骗犯罪 福建成立反保险诈骗中心
打印|收藏|发给好友【字号大中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