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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日起岛外黄标车部分道路也受限 有15天缓冲期

2015-03-28 07:54:57来源:东南网责任编辑: 邹玒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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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3月28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吕寒伟)交警和环保部门前天公布,厦门岛内7:00-20:00限黄标车、无标车行驶。昨天两部门又对外通告,岛外四区部分道路、部分时段也限黄标车、无标车和绿标过期的车辆,违者将处以200元罚款。

限行分阶段实施。第一阶段,自2015年4月1日至12月31日,每日7:00—20:00,禁止限行车辆在集美区集源路,海沧区海沧大桥和马青路以南、兴港路以东、海沧大道以西和角嵩路以北区域内道路,同安区银湖路,以及翔安区新马路(县道413线)宋坂路口至巷东路口段道路上行驶。

第二阶段,自2016年1月1日至5月31日,每日7:00—20:00,禁止限行车辆在第一阶段限行道路及集美区乐海路以南、同集南路和银江路以东区域内道路,同安区环城南路以北、环城西路以东、环城北路以南和环城东路以西区域内道路以及轮山路,海沧区霞飞路延伸段以西、新景路延伸段以东、新垵北路以北区域内道路,翔安区翔安东路(含翔安东路海翔大道口至翔安南路口段)以西、海翔大道以南、翔安大道以东、翔安南路(含翔安南路翔安大道路口至翔安东路口段)以北区域内道路上行驶。

第三阶段,自2016年6月1日起,全天候禁止限行车辆在第二阶段的限行道路上行驶。

交警介绍,为给广大市民一定的缓冲期,从限行实施之日起的15天内为警告适应期,对违反环保限行规定的,将予以警告提醒,暂不实施处罚,警告适应期满后,处以200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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