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 | 福建 | 时评 | 大学城 | 台海 | 娱乐 | 体育 | 国内 | 国际 | 专题 | 网事 | 福州 | 厦门 | 莆田 | 泉州 | 漳州 | 龙岩 | 宁德 | 南平 | 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厦门频道首页>城事> 正文

食药监局发布预防春季食物中毒预警 别吃路边摊流动摊

2015-03-27 09:28:04张珺来源:厦门网责任编辑: 刘玮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厦门日报讯(福州站记者 张珺)随着气温升高、湿度加大,病原微生物繁殖活跃,食源性疾病将进入高发期、多发期。省食药监局昨日发布预防春季食物中毒预警公告,提醒广大群众要强化自我保护意识,特别是四季豆、凉菜一类的高风险食品要谨慎购买食用。

据介绍,近期,省内部分地区发现了食用外送套餐后发生疑似食物中毒事故;上周,福州一高校出现了30多名学生在校外就餐集体食物中毒的症状。这些问题让春季食品安全备受关注。

省食药监局昨日发布预警提醒消费者,就餐前注意观察食物是否感官异常,不吃腐败变质和未烧熟煮透的食品,不在无证饭店、路边摊点用餐,不向流动摊贩购买食品。进食后发生呕吐、腹泻、发热等食物中毒症状的,应及时到正规医疗机构就医,并保存好可疑食品样品、呕吐物、消费票据及就诊记录等相关证据。

同时,我省还要求餐饮服务单位强化主体责任,严格落实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及进货查验制度,不采购和使用腐败变质、来历不明的食品及食品原料。尤其是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和集体用餐配送等单位,要严格执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增强食品安全意识,谨慎加工制售四季豆、凉菜等高风险食品。

打印|收藏|发给好友【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广告服务| 网站地图| 网站公告|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 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举报邮箱: jubao@fjsen.com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 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