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 | 福建 | 时评 | 大学城 | 台海 | 娱乐 | 体育 | 国内 | 国际 | 专题 | 网事 | 福州 | 厦门 | 莆田 | 泉州 | 漳州 | 龙岩 | 宁德 | 南平 | 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厦门频道首页>城事> 正文

环岛路列入市容巡查严管 思明不间断开展市容整治

2015-03-23 10:49:48来源:厦门网责任编辑: 邹玒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城管执法人员经常能从环岛路边的草丛中“捡到”无证观光自行车,一月份以来,共查扣265辆。

  有商家用马匹招徕游客,却对环境造成污染。这一现象得到整治。

厦门日报讯(文/图 记者 何炳进 通讯员 陈安聪)环岛路沙滩上的塑料垃圾变少了,道路变得干净多了,空气也少了马粪的臭味——这些都得益于思明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机动一中队近段时间以来的严查、严管。

自一月份至昨日,中队出动执法人员1315人次,将会展北路、白城珍珠湾段、椰风寨、胡里山炮台等多个主要路段和景区列入日常巡查“严管区”,每天都开展市容整治。

曾经乱象>>

流动摊贩卖三无食品

烧烤竹签四处乱丢

环岛路上游人如织,流动摊贩“穿插”人流中占道经营,不仅影响市容,还存在安全隐患。

“曾经亲眼看到一处关东煮的流动摊贩,开水不够了,直接到附近的公共厕所取水,混入正在煮的食物中。”执法人员说,当时取缔摊贩后,倒出来的开水稍凉之后,发出阵阵酸臭味——公厕里的水为中水,水中杂质成分及微生物控制标准都低于饮用水。

执法人员还提到,这些流动摊贩经营的食品也多为三无产品,“以前,取缔的三无泡鸭爪扔到垃圾桶里后,竟然有摊贩从垃圾桶里捡走继续卖。”

流动摊贩的不自律,对环境卫生也造成了很大影响。去年国庆期间,本报报道过外地游客小严在珍珠湾沙滩放风筝,在奔跑过程中右脚踩空被刺穿,罪魁祸首正是一根20多厘米长的烧烤竹签。

主动出击>>

流动摊贩“打游击”被取缔

无证自行车“躲猫猫”被查了

自今年一月份至今,思明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机动一中队的执法人员,劝导纠正流动摊贩1055次,查处取缔363摊次。数字背后,是一场又一场的“攻坚战”。

“遇到非法占道经营的流动摊贩,我们会先劝导,屡劝不听的,立即取缔。”执法人员表示,大多数流动摊贩会配合执法,但有些跟城管执法人员打“游击战”。

“部分屡劝不改的摊贩会互相通风报信,派出一名放哨的人,骑着电动车在附近望风,看到执法人员靠近就立刻告知附近的流动摊贩。”执法人员表示,长期执法过程中,也用心记下流动摊贩的“探子”,在脑海中形成一份“黑名单”,在取缔流动摊贩的执法中,需要不走寻常路线,“斗智”绕开这些“探子”。

无证观光自行车也是重点整治对象。“现在环岛路只有白城、珍珠湾、书法广场、音乐广场、塔头、椰风寨、会展中心和观音山的8个观光自行车站点是正规的。”执法人员表示,经过近段时间的大力整治,一些无证观光自行车站点跟执法人员玩起“躲猫猫”。

就在前日,执法人员从马路旁的绿化带中找到两辆隐藏其中的无证观光自行车。“他们经常把车藏在草丛或者树荫下,招到客人再把车子牵出来。”执法人员表示,经常能从草丛中“捡到”无证观光自行车,从一月份以来,共查扣了265辆。

在环岛路骑马、与马合影吸引了一些游客,同时也带来了马匹破坏绿地、随地大小便等一系列问题。执法人员介绍,经过整治之后,现在已经很难见到该现象。

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也特别注意细节——前文提到的三无泡鸭爪曾被从垃圾桶捡走,如今很难再重现,“现在取缔了都交到队里统一处理。”

同步

每日定时严查

不定期联合整治

环岛路目前是区委区政府,区执法局市容管理的重点区域,近两年来逐步开展市容管理提升工作,环岛路各项服务设施改造也在建设当中。

一月份至今,思明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机动一中队出动执法人员1315人次,重点对小货车和拼改装车辆流动占道经营、沙滩非法经营游乐项目、观光自行车无证占道出租等行为进行查处取缔。

成效显著,源于机制创新。据了解,城管执法人员除每日在中午、傍晚两个高峰时段常规开展市容整治以外,还不定期联合街道、公安、交警等多部门开展联合专项整治——查扣改装三轮车19部,煤气54瓶,沙滩玩具、饰品等零星物品1400余件等,环岛路周边环境得到较大改观。

打印|收藏|发给好友【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广告服务| 网站地图| 网站公告|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 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举报邮箱: jubao@fjsen.com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 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