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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秘源泉山庄老年公寓 特殊困难对象入住有补助

2015-03-17 11:17:32来源:厦门网责任编辑: 刘玮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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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片】

源泉山庄老年公寓

●地址:厦门市思明区前埔柯厝路362号

●服务热线:0592-8889229

●网址:

【政策解读】

哪些人可以入住老年公寓?

具有本区户籍且居住在本区,自愿入住的特殊困难对象可入住源泉山庄老年公寓,包括:

1.低保对象:经评估生活不能完全自理的60周岁以上的低保老年人,75周岁以上的低保老年人,肢体残疾二级以上的低保残疾人。

2.低收入对象:无赡养人和抚养人的60周岁以上的低收入老年人,肢体残疾二级以上的低保残疾人。

第1、2类对象的配偶愿意陪同照顾的,可一并向户籍所在街道提出申请,经区民政局、区残联审核同意后,纳入补助范围。

入住老年公寓有哪些政策优惠?

1.针对60周岁以上低保低收入老年人政府补贴:全护理级别800元/月/人,半护理级别600元/月/人,自理级别400元/月/人;

2.针对生活不能自理,肢体一级重度残疾人补贴:

(1)60岁以上低保:市级居家护理补助400元/月/人,市级困难生活补助300元/月/人;(2)60岁以上低收入:市级居家护理补助300元/月/人,市级困难生活补助300元/月/人,入住养老院托养补助400元/月/人;(3)60岁以下低保:市级居家护理补助400元/月/人,市级困难生活补助300元/月/人,入住养老院托养补助800元/月/人;(4)60岁以下低收入:市级居家护理补助300元/月/人,市级困难生活补助300元/月/人,入住养老院托养补助400元/月/人;

3.生活不能自理,肢体二级重度残疾人补贴:

(1)低保:市级居家护理补助400元/月/人,市级困难生活补助300元/月/人;(2)低收入:市级居家护理补助300元/月/人,市级困难生活补助300元/月/人;

4.对补助对象给予每人每月300元的生活费补助,用于其购买生活用品等日常开支(低收入补助对象若有生活来源不再享受生活费补助)。

以上补助对象享有政府发放的各类补助经费(含护理费、生活补助费等)和低保对象的最低生活保障金或低收入对象的津补贴总金额为限支付托养费用,差额部分由思明区民政局、思明区残联垫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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