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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大消费典型案例 高价"保健品"出租房里"手工造"

2015-03-11 07:58:47香卉辉来源:东南网责任编辑: 刘玮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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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3月11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香卉辉 通讯员 陈雪芳/文 邓若胥/漫画)去年一年,你花钱买到的商品和服务还满意吗?昨日,厦门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发布了《厦门市2014年十大消费典型案例》,其中涉及制售假冒保健品、消费时受伤、家具偷梁换柱等,厦门市消保委律师团成员张志瀚律师还对这些案例做出点评,为广大市民今后的消费提了个醒。

出租房内徒手制假保健品

2014年8月13日,厦门食药监局联合厦门市公安局执法人员突击检查了章某等人开设的假冒保健食品地下生产窝点,抓获章某等涉案犯罪嫌疑人,查获3600盒“西洋参含片”、9655瓶“原参液”、9600板“铁皮枫斗胶囊”等大量假冒保健食品、包装材料。

经查实,2014年以来,章某等人在未取得保健食品生产许可资质的情况下,以其注册的厦门仁康保健食品有限公司、厦门鑫富寿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仁康药业(厦门)有限公司为掩护,采购未经检验合格的食品颗粒、片剂、口服液等半成品,从外地购进定制的假冒他人保健食品批准文号的保健食品外包装盒、标签、说明书等包装材料。

在湖里区城乡结合部的出租房内,他们雇佣人员在不具备食品生产基本卫生条件的情况下,采取纯手工装填、包装等方式生产“西洋参含片”、“原参液”、“铁皮枫斗胶囊”等假冒保健食品,以非法手段谋取暴利。章某等人将其生产的假冒保健食品通过物流销往外地多省市,涉案金额达500余万元,已移送公安机关立案处理。

律师点评:卫生部对保健食品实行审批制度。本案中章某等人在未取得保健食品生产许可资质的情况下,组织生产大量假冒保健食品,以非法手段谋取暴利,涉案金额达500余万元。其行为已经触犯刑法的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依法应当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女子拔罐被烧伤,获赔14.5万元

2014年10月6日,家住翔安马巷的消费者洪女士到福建煌家健身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经营的“煌家养生会所”接受足浴拔罐等服务,因技师不慎将罐内酒精溢出,致使洪女士后背和面部多处烧伤送医,出院后双方因为赔偿金额争议太大,未能达成协议。嘉莲工商所迅速启动诉调对接机制,邀请思明法院莲前法庭共同参与调处。经多次调解,最终由商家赔偿洪女士145000元。

律师点评:本案在诉调对接机制启动后,法院法律专业资源的介入使得本案的障碍迎刃而解,促使双方从理性的角度重新审视各自的诉求,减少双方意见的差距与鸿沟,从而达成调解,有效化解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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