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3月6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吕寒伟/文 陈巧思/图)不要小瞧一张小小的车牌,使用别人的车牌,伪造、变造车牌,都将受到1万元的处罚,重则还会拘留。昨天,厦门警方介绍,经过2个月打击,有38名驾驶员受到严处。 去年12月底,警方发现,有不法分子利用假套牌车辆违法犯罪。随即,一场打击假套牌车辆的专项行动启动,执行任务的是公安局特勤大队。 2个多月以来,特勤大队共查处假套牌车辆27部,其中使用伪造、变造车辆号牌的(俗称“假牌车”)14部,使用其他车辆号牌的(俗称“套牌车”)13部。 根据这些车牌,特勤大队溯源深挖打击犯罪团伙。1月20日,特勤大队民警在海沧区追踪一辆假牌车时,顺藤摸瓜破获一起制售假烟的案件,抓获装载卷烟机的中型货车一部,半成品中华牌香烟20余箱,涉案金额约500万元。 2月6日,在海沧兴港路,民警发现一部假牌的飞度车,车上有两名男子,在拦查后,民警又在后车厢找到4尊佛像。后经查证,为附近寺庙所丢失,两名嫌疑人准备运到古玩市场出售。目前,两人已被刑拘。 据悉,专项行动共抓获涉嫌使用假套牌的驾驶员38人,其中刑事拘留10人、治安拘留11人。 民警介绍,很多驾驶假套牌车的车主,对于厦门警方关于使用假套牌的处罚规定不清楚或认识不全,多数驾驶员简单认为,使用假套牌就是罚罚款、扣扣分、扣扣车。 其实不然,依照《厦门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若干规定》,对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的,处以罚款10000元,依法收缴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扣留机动车;对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的,处以罚款10000元,依法收缴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扣留机动车,处以十五日以下拘留。若驾驶假套牌车辆用于违法犯罪,将根据相关法规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 假套牌违法车辆整治行动将持续开展,警方提醒,车辆驾驶员切勿使用假牌、套牌,鼓励市民日常发现疑似假套牌车时,向110举报。(图为特警在检查涉嫌套牌的车辆) 现象调查 走私“宝马”价格仅两成 特勤民警发现,因假套牌被查获的走私车辆,多为“美规车”,即仪表盘、转向灯等设备都是美国出厂标准的车辆,但这些车辆交易后,仪表盘、转向灯均被“刷新”更改。 走私车的价格远低于国内市场价,还有人专门制作假牌和假行驶证。例如,民警在查处1部“宝马”轿车时,经嫌疑人供述,购买该车的价格仅为市面价格的五分之一,交易时已有人做好全套手续。据调查,购买该类车辆的人多为经商人员。 一些走私车辆的车架号在行驶上路前,经过改造,且车架号打磨得没有毛边,与合法车辆的车架号一致,给民警日常设卡盘查时辨析增加了难度。 宝马X6套神龙富康的牌 27部被查的车辆中,有不少是豪车,比如劳斯莱斯幻影、宝马X6、丰田陆地巡洋舰、霸道、捷豹、奔驰等。 其中,一部劳斯莱斯幻影挂北京牌照,经调查,该车已过户,有新牌照。 一部宝马X6挂的是广东牌照。民警核查,该车牌的号码确实存在,属于广东的一部神龙富康,一两百万元的车,居然套了七八万元车子的牌照。 2月28日,民警追踪一部黑色奔驰车到东渡,该车悬挂龙岩车牌闽FB10xx。经查,该车牌已注销。 政策解读 3种类型 使用其他车辆的号牌。套牌车悬挂的车牌,是属于有合法手续的车辆,由车管部门发放,但却是别人的车牌,驾驶员挪用、借用、盗用。 使用伪造的车牌。高级“假牌车”,不仅按照其它车牌的样式、字体大小、颜色等,重新制作车牌,而且还购买伪造的行驶证,上面有车辆车架号、发动机号、车牌号等。 变造号牌。在真车牌上做手脚,通过涂抹、涂改、遮挡、损毁、颠倒的方式,使原车号的外观发生改变,如将号牌中L改为6、6改为5、O改为Q等,有的则在车牌上贴印有数字的纸片。 4大原因 警方调查27部假套牌车的驾驶员,了解到假套牌主要有四个原因。 一是逃避处罚。从去年12月1日起,电子监控交通违法罚款又扣分,一些驾驶员为逃避查处,借用其他车辆号牌,甚至制作假车牌,让别人替自己背黑锅。 二是车辆来路不明。有些车辆来历不明,没有合法手续,如非法走私车、报废车等,为上路行驶用假牌或套牌。 三是未办理合法手续。车辆手续尚未办理齐全时,行驶上路,如一些汽车4S店的员工,为便利往返4S店,悬挂已有车辆的号牌;部分购车人,买完车后故意不上牌,挂其他汽车的号牌上路行驶。 四是违法犯罪用车。部分犯罪分子为逃避警方侦查,使用伪造、偷盗的号牌;一些违法犯罪分子开的被盗车辆,也会使用假套牌。 7项举报 市民发现疑似假套牌车等嫌疑违法车辆时,可向“110”举报,警方将对举报有功人员进行奖励。(一)举报可疑机动车(不含摩托车)属于真车假牌的,奖励200元;(二)举报可疑机动车(不含摩托车)属于假车(含报废车、拼装车、改装车、走私车)假牌的,奖励400元;(三)举报可疑机动车(不含摩托车)属于被盗抢车辆的,奖励1000-2000元;(四)提供盗、抢车辆或销赃嫌疑人信息并为侦查破获提供直接帮助的,奖励1000-2000元;(五)协助破获被盗、抢车辆系列案件的,根据情节,可追加奖励,奖励总额不超过5000元;(六)起获制造车辆假牌、证、照窝点的,奖励1000-2000元;(七)起获改装、拼装车辆工厂,奖励1000-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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