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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交车上卖唱讨钱可拒载 相关部门将加大管理力度

2015-03-06 08:09:52骆余民 林泓 常海军 来源: 东南网  责任编辑: 刘玮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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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3月6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骆余民 林泓 常海军/文 资料图)拎着个大音响,在公交车上大声唱歌,然后挨个找公交车上的乘客讨钱。这样的流浪歌手,让很多公交司机反感,同样也让厦门市民反感。

这样的现象存在已久,昨日,导报再度曝光这一现象之后,厦门市有关部门对这一事件进行了回应,表示将加强联系沟通,进行管理。厦门市公安局公共交通分局的有关负责人表示,若流浪歌手这种行为影响到了公交车安全行驶等,市民可以报警,警方会及时进行处置。

厦门市道路运输管理处的有关负责人则呼吁市民,一起抵制这种讨钱行为,不要给他们钱,让在公交车卖唱讨钱的行为消失,共同营造一个好的乘车环境。

就此,省政协委员、厦门市人大代表、厦门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专家组成员涂崇禹律师在接受导报记者采访时说,像这种在公交车上卖唱讨钱的人,公交车司机有权拒载,也可以责令其下车。

市民声音 一起抵制公交卖唱讨钱

在导报曝光了厦门公交车存在着流浪歌手唱歌讨钱的行为后,不少市民纷纷发表了自己的看法,并对这一现象进行谴责。

对于公交车流浪歌手,很多市民表达了反感的态度,抱怨最多的地方,就在于这些流浪歌手在公交车上大声唱歌,已经打扰了其他人,而且有逼迫乞讨的嫌疑。

网友“luNa回马枪”讲述了自己的经历,“有一次遇到个拐子歌手,我和朋友议论他们是骗子,下车居然拐杖一丢要揍我!在集美!”“有好几次,不给钱还硬讨,说是一块钱也好。”市民小林说,自己坐车就喜欢闭目养神,“这些人一上来就唱什么小三那么低俗的歌,不想听都不行,还厚着脸皮要钱,好手好脚去酒吧驻唱怎么不行,一定要强迫别人给钱?”

就此有市民表示,对于这类公交车弹唱乞讨人员,唯有自觉抵制,才不会助长这种歪风。

部门回应 将加强沟通遏制这种行为

根据《厦门市城市公共交通车、船乘坐规定》,在城市公共交通车、船内扰乱公共秩序,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部门依法处理。

昨日,厦门市道路运输管理处有关负责人在接受导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尚没有很具体的规定,针对在公交车卖唱讨钱的人,但这些人的行为已经违反文明乘车公约,违反了社会道德,这需要全体市民共同抵制,不要给他们钱。

上述负责人表示,这些流浪歌手在公交车上卖唱讨钱,在治安上是不合适的,但在执法上还存在取证难等情况。

就此,厦门市公安局公共交通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若流浪歌手在公交车上卖唱讨钱时,堵住乘客上下车或投币等,以及其行为影响到了公交车司机的安全驾驶,就有涉嫌扰乱公交车内公共秩序的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进行处理。“这类情况,更多的是属于道德方面的不文明行为,也确实很影响乘客。不过针对这类人群,由于其流动性大,不好进行定性。”上述负责人告诉导报记者,对于春节后再次出现的这类情况,他们会和厦门市公交集团进行进一步的沟通,遏制这类问题的出现。

上述负责人还透露,接下来厦门的公交车上将配备一批安全员,以便及时制止一些影响公共安全的行为。

对于市民碰见流浪歌手在公交车上卖唱讨钱行为,在劝导无效的情况下,上述负责人表示,市民可以报警求助,警方接到报警后将及时进行处理。“如果因为公交车司机劝导这类人员,而这些弹唱乞讨人员产生过激行为,威胁到人身安全,或影响到公共交通安全,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律师说法 这些人公交车可以拒载

就此,厦门市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的有关负责人也表示,类似行为虽然没有明令禁止,但作为公交集团完全有权拒载这样的人,同时社会大众也有权一起制止。

就此,涂崇禹律师也从法律的角度进行了解读。他说,公共运输工具有一定的秩序,运输合同有规范,那就是不能挑客。但是这样的流浪歌手,其行为实际上已经是一种经营行为,对公交车上的这种个人经营行为,是不被允许的。这些人有强制乞讨的嫌疑,这个公交公司可以管,也有权拒载。

涂崇禹说,这些卖唱讨钱的流浪歌手已经不是纯粹意义上的乘客,他们超越了正常情况下的乘坐需求,从维护秩序的角度出发,公交车司机完全可以拒绝他们上车,有权拒载,甚至让他们中途下车。

涂崇禹说,这种行为要靠公交公司加强管理,公交车本身场所就拥挤,空间就不多,而上车卖唱讨钱的流浪歌手,乘车目的并非抵达运输目的地,而且还进行半强制的乞讨,这已经对公共秩序产生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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