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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男子受雇殴打债主 混乱中反被债主捅死

2015-03-05 10:58 曾毓慧 来源:东南网责任编辑:刘玮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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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3月5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曾毓慧 通讯员 林泳平)王丽欠了刘志的钱,经常被逼债。王丽一时无法还钱,就雇请阿威等人去“教训”刘志。没料到,刘志竟然用刀子将阿威捅死了。近日,思明区检察院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将刘志批捕。

2013年10月21日晚,王丽和刘志约好在厦门吕岭路某KTV门口见面。“说好了还钱的,怎么还不来?”但是,刘志左等右等就是不见王丽过来。

这时,突然冲过来两个陌生人,刘志还没反应过来,就挨了一顿拳打脚踢,他的衣服被扯破,手机也掉在地上,但是两个陌生人还是不停手。刘志一开始以为遇到抢劫的,情急之下,就掏出了随身携带的匕首,朝其中一人刺去,瞬时,被刺中的阿威因为疼痛,立即蹲了下来。刘志万万没想到,这一刀,刚好刺中了阿威的心脏,阿威抢救无效死亡。

事后经查明,原来阿威和同伙是被王丽雇请来殴打刘志的。当晚,捅人致死的刘志也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检察官说法

暴力讨债或被追究刑责

就此,检察官提醒说,暴力讨债,系违法犯罪行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为索取债务而当场使用暴力的行为,若行为人的暴力行为造成轻伤以上后果的,可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同时,扣押拘禁他人情节严重的,可以非法拘禁罪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而作为债务人,即便是面对他人“暴力讨债”,维护自身权益应在法律容忍的范围内,否则可能因为防卫过当而涉嫌犯罪。若遇到此类事件,在双方不能正常调解的情况下,应及时报警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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