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 | 福建 | 时评 | 大学城 | 台海 | 娱乐 | 体育 | 国内 | 国际 | 专题 | 网事 | 福州 | 厦门 | 莆田 | 泉州 | 漳州 | 龙岩 | 宁德 | 南平 | 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厦门频道首页>社会> 正文

海沧大桥事故原因查明 系车辆未保持安全距离所致

2015-02-27 21:09 来源:厦门网责任编辑:刘玮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厦门网讯(记者马庆伟)记者从海沧公安了解到,今天上午发生在海沧大桥上的事故原因已经初步查明,系驾驶员驾驶车辆时未和前方车辆保持安全距离所致,同时海沧交警采取封闭大桥局面,系出于安全考虑。

记者了解到, 27日5点13分许,海沧大桥进岛171号灯杆发生追尾事故,一凯美瑞轿车追尾前方一重型半挂牵引车,导致车辆失控撞向护栏,轿车被削去车顶,轮胎和零部件等物品散落桥面。约三分钟,后方一面包车经过事故现场因躲避路面散落物不及,致车辆侧翻。

事故发生后,海沧交警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并及时通知120赶扑现场。民警到场后,发现凯美瑞轿车驾驶员已无生命迹象,所幸的是侧翻的面包车内,一家三口轻微受伤,暂无生命危险,120迅速将三人送医。

海沧交警启动联动机制,联系钟山派出所、消防、海沧大桥路政、事故车辆施救等部门赶赴现场,因事故现场占用路面大,从事故现场勘测人员、及车辆施救安全等因素出发,海沧交警对进岛车辆实施临时封闭路面措施,加强路面管控。

据了解,凯美瑞驾驶员事故中不幸身亡,司机姓陈,85年出生,同安人,系翔鹭石化的员工。

警方表示,事故原因初查为凯美瑞轿车驾驶员陈某驾驶车辆时,未和前方车辆保持安全距离。

目前,事故后续还在进一步处理当中。警方提醒,为了自己及他人的生命安全,请驾驶员保持合理车速。

打印|收藏|发给好友【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广告服务| 网站地图| 网站公告|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 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举报邮箱: jubao@fjsen.com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 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