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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今年全力推动不动产登记 "小产权房"不予登记

2015-02-27 09:10:27曾昊然来源:厦门网责任编辑: 刘玮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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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样本。新华社发

海西晨报讯(记者 曾昊然)《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3月1日起实施。不动产登记证书首次在国土资源部官微上亮相。

记者昨日从厦门市国土房产局了解到,厦门年内将筹建不动产登记局和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以承接不动产登记的业务。

厦门将设统一窗口

实现登记查询合一

本次《条例》的一大亮点就是建立本地的住房信息系统,实现地方与国家信息联网,确保所有不动产信息都有迹可循。其实,早在1997年,厦门就建立了城镇土地房屋统一登记的管理体制,是全国较早实行、坚持最好的土地房屋统一登记城市。

厦门市国土房产局局长余江河表示,为适应《条例》的实施,市国土房产局将在今年全力推动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重点之一就是做好登记职责机构整合,筹备组建隶属于市国土房产局的市不动产登记局和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据了解,市不动产登记局和不动产登记中心将承接不动产登记业务,同时制定不动产登记机构工作衔接方案,完成不动产登记资料整理移交和系统对接,努力实现登记机构、登记簿册、登记依据和信息平台“四统一”。

今后,市民进行不动产信息的登记与查询,只需要到位于登记机构内设立的统一窗口,就可受理不动产登记申请,并为市民颁发统一证书。与此同时,不动产登记信息依法公开查询系统也在推动中,市民今后上网就可一目了然地查到自己的不动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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