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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头号消费警示:当心三大陷阱 理性购物留票据

2015-02-17 09:43:35陈泥来源:厦门网责任编辑: 刘玮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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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日报讯(记者 陈泥 通讯员 杜宁蔡竞)羊年春节将至,众商家纷纷亮出促销绝招,特价、红包、打折、返券等各类商业广告让人眼花缭乱,一些消费陷阱也随之出现。为引导消费者正确消费、理性消费、文明消费,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昨日发布新春头号消费警示,同时编发了“2015年春节旅游消费提示短信”,提醒游客和市民:“消费安全须谨记,旅游食宿看证照,理性购物留票据,文明消费均有责”。

【陷阱1】

网上预订小心“货不对板”

【案例】陈小姐在某网站上订购了厦门青年阳光酒店文屏店的一间精致双床房,并在网上成功支付房费188元。但在入住时,商家却称没有房间。她只好向12315投诉。同样是网上订购,黄先生是在网络订票上栽了跟头。黄先生通过某机票销售网站购买了一张浙江至广州的机票,价格630元。汇款后,该网站工作人员称黄先生的身份证号码有误,需多汇一次费用,并称等第二笔费用到账后,系统会自动退还第一笔费用。黄先生再次汇款后,却迟迟未收到商家的退款。经工商部门了解,该网站网络登记的经营地址并不存在,网站所留的电话也均无法接通,该网站属虚假网站,涉嫌从事欺诈商业活动。

【提醒】随着网络的普及,网上订购机票和酒店越来越受到大众的青睐,但其中也暗藏了不少消费风险。消费者在网上订购机票酒店时,一要选择正规合法的航空公司和酒店的官方网站或正规代理公司进行交易,不要登录无法确定是否安全的网站;二需看清楚经营者在网上公布的细则条款,以及自身所订购的机票及酒店的相关信息,可通过网上或电话咨询后再下单;三要在网上支付时最好能够保留网上支付成功的凭证及商家在网页上的宣传截图,固定证据,以便权益受损时及时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陷阱2】

预付卡节日消费屡遭“封杀”

【案例】临近春节,不少市民的预付卡遭遇“封杀”:拿着之前为了获取优惠而办理的预付卡,开开心心地去接受服务,结果直接被商家告知,不能用了,只能付现金。

家住海沧的张小姐前不久在一家美甲店办了一张可以享受六折优惠的会员卡,并当场充值3000元。昨天,她到该店做了一套188元的美甲护理,拿出会员卡结账时却遭到店员拒绝,理由是:“靠近年关客人较多,从2月9日起十五日内都不能使用会员卡进行消费”。“办卡的时候,也没有说春节前就不能用啊!”张小姐认为店家的说法不合理,向工商部门投诉。工商人员在调解中指出,张小姐的会员卡尚在有效使用期限内,而且商家也未明示该卡的限制使用时段,不能以年关将近等理由增加其限制使用条件。

【提醒】记者昨日从工商部门获悉,每到春节前夕,预付卡遭停用的咨询、投诉就会急剧上升,其中以洗车、美容美发等节前生意火爆的服务行业投诉最多。“临近春节预付卡往往就会遭遇‘封杀’,其中原因就在于借节涨价,这类现象早已成了诸如理发店、洗车店等行业的‘行规’。”对此,市消保委相关人士表示,消费者办理预付卡后,就与商家形成了合同关系。如果预付卡上没注明春节期间不能用,或春节期间要在涨价的基础上使用,商家的做法就是违约行为。

【陷阱3】

他人推荐的餐厅要谨慎

【案例】去年春节期间,蔡女士在“的士”司机的推荐下,来到曾厝垵一海鲜大排档就餐,点了3道菜,价格共计547元,分别是黄螺、白螺及扇贝,其中一道黄螺称重时有3斤4两,但实际上菜却只有一点点,蔡女士怀疑该店存在短斤少两或将海鲜调包的行为,且的士司机有拿回扣之嫌,遂向12315投诉。

【提醒】 1.消费者应选择有经商事主体登记、口碑较好的餐饮店就餐。2.不要盲目相信“的士”司机或导游推荐的本地“特色”、“平价”餐厅。3.索要票据,以便权益受损时及时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链接】

小心无证“农家乐”

近年来符合都市人回归自然心态的“农家乐”在许多乡镇“火”了起来,同时也带动了“农家乐”餐饮经济的发展。而随着“农家乐”数量的增加,一些不具备经营资质的农户也在暗地里办起了农家乐,不仅扰乱了正常的经营秩序,也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为此,消保委也提醒消费者,在 “农家乐”消费时,应选择那些具有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等证件齐全的店家,尽量选择口碑较好,生意红火的店家;农家乐的菜品大多为当季食材,价格不一,点菜时消费者务必与店家核对菜单并签字确认,谨防双方口说无凭;应注意查看加工原料是否新鲜,避免食用来源不明的野菜和蘑菇,以免引起食物中毒;保留好消费时的发票和凭证,以便发生纠纷时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同时,市市场监管局和市消保委也呼吁广大消费者,春节黄金周出行要注重环保消费。从不乱扔垃圾、不破坏公共设施等小事做起,让文明与您一路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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