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 | 福建 | 时评 | 大学城 | 台海 | 娱乐 | 体育 | 国内 | 国际 | 专题 | 网事 | 福州 | 厦门 | 莆田 | 泉州 | 漳州 | 龙岩 | 宁德 | 南平 | 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厦门频道首页>城事> 正文

厦门下月调整入户政策 成年子女不再投靠父母落户

2015-02-17 08:16:14黄怀来源:厦门网责任编辑: 刘玮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厦门日报讯(记者 黄怀)记者昨日从市政府网站获悉,《市政府关于调整厦门投靠入户政策的通知》近日出台,对原有的投靠入户政策予以调整、取消或限制,将从3月1日起实施。

根据文件,厦门将取消成年子女投靠父母落户政策;取消祖父母(外祖父母)投靠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落户政策;取消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投靠祖父母(外祖父母)落户政策;取消儿媳投靠公婆、女婿投靠岳父母落户政策。

同时,对一些投靠落户政策给予限制,比如,夫妻投靠,增加结婚和来厦落户年限要求(详见下图)。夫妻复婚的以复婚登记时间作为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时限的起算点。

对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增加结婚和来厦落户年限要求(详见下图)。其中,复婚的以复婚登记时间作为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时限的起算点。父母离异、非婚生育的未成年子女投靠本市具有法定抚养责任的父(母)落户,只计算父(母)登记为本市户籍人口时间。继子女不能单独投靠具有法定抚养责任的继父或继母。

新政策对父(母)投靠成年子女,增加年龄、住房、计生审核、结婚和来厦落户年限要求(详见下图)。父母复婚的以复婚登记时间作为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时限的起算点。

岛外集美区、海沧区、同安区、翔安区,因夫妻投靠、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父母投靠成年子女移入岛内思明区或湖里区的,与市外迁入的年龄、住房、计生审核、结婚和来厦落户年限要求一致。

制图/张平原 张宁

打印|收藏|发给好友【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广告服务| 网站地图| 网站公告|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 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举报邮箱: jubao@fjsen.com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 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