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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纪委通报违纪 汀溪镇党委书记蔡志宏受处分

2015-02-16 07:23:58来源: 厦门网责任编辑: 卢超颖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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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日报讯(记者 薄洁)根据市纪委的调查,1月8日下午,同安区汀溪镇召开区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意见建议征集座谈会,会后,镇党委书记蔡志宏、镇人大主席提名候选人叶跃辉与部分参会工作人员在汀溪镇食堂统一用餐,并安排了名仕洋酒和剑南春白酒。2月12日,市纪委决定给予蔡志宏、叶跃辉党内警告处分,并进行通报。

通报指出,蔡志宏身为汀溪镇党委书记,未能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同意会议工作用餐时安排高档酒水并直接参与;叶跃辉身为党员领导干部,建议并安排会议工作用餐时饮用高档酒水并直接参与。在中央三令五申和各级加大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查处力度的情况下,蔡志宏、叶跃辉仍漠视规定,心存侥幸,顶风违纪,造成了不良影响。

通报要求,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从中吸取深刻教训,切实引以为戒。春节将至,各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把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作为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严格执行市委反腐办关于2015年元旦春节“十个严禁”的纪律要求,重点防范违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收送节礼及接受管理服务对象或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等易发多发的“节日病”。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充分认识中央驰而不息纠“四风”的坚定决心,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三严三实”要求,做守纪律、讲规矩的表率。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贯彻《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严禁违规公款吃喝,严格遵守会议期间不得安排宴请、工作日午餐不得饮酒、工作餐不得上酒、不得利用内部食堂等搞奢靡享受等规定,确保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打折扣、不搞变通。

通报强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落实中央纪委和省、市纪委全会精神,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列入纪律审查重点,紧盯“四风”问题新形式新动向。要锲而不舍,狠抓节点,加大春节期间明察暗访工作力度,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始终保持防范和惩治“四风”的高压态势。

【提醒】

三种方式举报违纪

如果您发现公车私用、公款吃喝、公款送礼等涉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请向市纪委监察局举报。

举报方式多样:

1.写信寄至厦门市湖滨北路61号中共厦门市纪委信访室

2.拨打市纪委监察局举报中心电话12388

3.登录“鹭岛清风”网站(www.xmjcj.gov.cn)举报信箱进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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