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厦门频道首页> 时政 > 正文

两级法院忠实履行职责 捍卫公平正义共建法治厦门

2015-02-06 10:02:19 来源: 厦门网  责任编辑: 刘玮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厦门中院审理刑事案件。

创新机制

亮点

增选10名台胞陪审员,鼓励台胞有序参与司法

厦门法院充分发挥特区法院先行先试的作用,以司法品牌创建活动为载体,持续改革创新,提升了法院的整体工作水平。以湖里法院为试点启动的审判综合改革,探索构建“专业化审判、扁平化管理、精英化法官”的工作机制。完善审判委员会制度,加大院长、庭长直接办案力度,全市法院院庭长办理案件11113件。开展减刑、假释案件专项检查,严格规范“三类案件”审理,所有减假案件均通过厦门法院网进行裁前公示。加强对审判执行各环节的协调、监督、指导,通过出台类案指导意见等方式统一裁判尺度,规范自由裁量权。

身处对台前沿,厦门两级法院推进涉台司法机制创新,完善涉台案件集中管辖和司法服务机制,深化与市台办及台商协会的沟通协作,增选10名台胞陪审员,鼓励台胞有序参与司法,增进台胞对大陆司法制度的了解和信任。全年共办结各类涉台案件1498件,办理司法互助案件116件。厦门的涉台司法工作得到了在厦台胞的高度肯定,海沧法院涉台法庭就被台胞亲切地喻称为解决台胞法律纠纷的“专科医院”。在对台司法交流上,厦门也取得了新突破,全国首次经两岸官方批准的院际交流活动——“厦金法院司法实务研讨会”在市中院召开,会议取得的成果和达成的共识成为随后在金门和厦门举行的两岸司法互助谈判的重要基础。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