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中院审理刑事案件。 创新机制 亮点 增选10名台胞陪审员,鼓励台胞有序参与司法 厦门法院充分发挥特区法院先行先试的作用,以司法品牌创建活动为载体,持续改革创新,提升了法院的整体工作水平。以湖里法院为试点启动的审判综合改革,探索构建“专业化审判、扁平化管理、精英化法官”的工作机制。完善审判委员会制度,加大院长、庭长直接办案力度,全市法院院庭长办理案件11113件。开展减刑、假释案件专项检查,严格规范“三类案件”审理,所有减假案件均通过厦门法院网进行裁前公示。加强对审判执行各环节的协调、监督、指导,通过出台类案指导意见等方式统一裁判尺度,规范自由裁量权。 身处对台前沿,厦门两级法院推进涉台司法机制创新,完善涉台案件集中管辖和司法服务机制,深化与市台办及台商协会的沟通协作,增选10名台胞陪审员,鼓励台胞有序参与司法,增进台胞对大陆司法制度的了解和信任。全年共办结各类涉台案件1498件,办理司法互助案件116件。厦门的涉台司法工作得到了在厦台胞的高度肯定,海沧法院涉台法庭就被台胞亲切地喻称为解决台胞法律纠纷的“专科医院”。在对台司法交流上,厦门也取得了新突破,全国首次经两岸官方批准的院际交流活动——“厦金法院司法实务研讨会”在市中院召开,会议取得的成果和达成的共识成为随后在金门和厦门举行的两岸司法互助谈判的重要基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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