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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大法宝"让"老赖"无处遁形 厦发动市民举报线索

2015-02-04 07:29:08 来源: 厦门网  责任编辑: 刘玮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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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1

运用应急备勤机制

成功拘留“老赖”

因为民间借贷,谢某某欠款194万元,2010年5月被起诉至法院,2011年5月进入强制执行阶段。但是,谢某某拒不配合法院执行,多次违反限制高消费令乘坐飞机,经法院多次通知、传唤也拒不到庭,直至失联,恶意规避法院强制执行。

去年11月9日上午10时许,思明法院执行局收到思明公安分局传递的逃匿被执行人谢某某的信息后,立即启动执行工作应急备勤机制,成立由备勤组长、承办法官、法警、司机组成的执行小组,赶赴谢某某的临时租住处,将其拘传至法院。拘传到庭后,承办法官立即联系申请执行人,组织双方当事人协商。在谢某某未能提供可行执行方案后,于次日对谢某某进行拘留。这也是厦门法院首次成功运用专项行动平台打击“老赖”的案例。

案例2

“老赖”非法处置查封房产

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明知位于洪文七里的房产已被法院查封,王某却在思明法院作出民事裁定书后的一个月,私下与陈某签订《房屋买卖协议书》,出售这套讼争房产,还收取300万元购房款。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王某不仅未向法院报告讼争房产出卖的事实,也未将所得款项用于偿还所欠债务。直至法院对其采取两次司法拘留后,他才筹措40万元偿还给申请执行人,并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承诺分期付款。

但是,王某又赖了!不仅没有按期还款,还故意躲避执行,导致查封的讼争房产未能顺利处置。思明法院运用公检法联动机制,以非法处置查封、冻结财产罪将王某的相关犯罪材料移送同级公安机关。目前,公安机关已正式对该案立案侦查。

【解读】

徐美玲(思明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为了发挥强制执行威力,有力破解“执行难”顽症,思明法院积极构建刑事责任追究机制,并在厦门法院系统率先运用公检法专项行动平台打击“老赖”,成效良好,反响较大。

思明法院还起草了《关于建立思明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联合惩戒平台的意见》,与思明区公安机关、检察机关联动,积极搭建思明区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联合惩戒平台。目前,已移送公安机关案件12件,并成功立案侦查2件;在公安机关的配合下,有多个案件的被执行人根据法院的要求,履行了相应义务。

案例3

停产公司“转移”财产

媒体曝光施压

海沧有一家生产塑料制品的私营企业,由于生产资金链断裂,经济效益差,该公司全面停产,拖欠32名工人工资,合计25万元。因被执行人已歇业,公司设备又已早早搬离,进入执行阶段之后,法院已经查无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经调查发现,该公司由两个自然人股东高某某、陈某出资设立。陈某某(即陈某父亲)、高某某以个人名义无偿接受该公司的征地拆迁补偿款(机械设备征收、搬迁及职工工资补偿款),共计4050000元,致使该公司无遗留财产清偿债务。

海沧法院裁定追加高某某、陈某、陈某某为本案的被执行人;并通过电视台、报纸等媒体曝光被执行人信息。最终,被执行人迫于压力自动履行执行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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