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 | 福建 | 时评 | 大学城 | 台海 | 娱乐 | 体育 | 国内 | 国际 | 专题 | 网事 | 福州 | 厦门 | 莆田 | 泉州 | 漳州 | 龙岩 | 宁德 | 南平 | 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厦门频道首页>时政> 正文

民盟厦门市委建议:家政业尽早立法让服务更专业

2015-02-04 07:21:53李晓平来源:厦门网责任编辑: 刘玮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厦门日报讯(记者 李晓平)整理当前,厦门城市居民家庭对家政服务需求旺盛,已达家庭总数的70%。对家政服务需求的种类也呈多样化,特别是“高端家政”更是供不应求。为此,民盟厦门市委提出提案建议,厦门应尽早为行业立法,统一行业划分、规范行业管理、保护从业人员合法权益,从而推动家庭服务行业规范、有序、健康发展。同时,加大行业扶持,重视从业培训和技能鉴定。

家政业发展不均衡

当前,厦门家政服务企业运营模式主要为中介型家政服务企业和员工制混合型家政服务企业。据商务局统计,目前厦门注册登记的各类家庭服务企业有500多家,从业人员5万多人,但与市场需求差距巨大。2013年家政服务业的营业额超过35亿元,其中百万元以上规模企业占行业数20%以上,成长性极好。

家政服务是家庭服务中的一种业态,目前这一行业发展不均衡。政府有培训扶持的家庭服务业岗位少,目前只有育婴师、月嫂、家政护理员的扶持培训岗位。此外,厦门政府扶持的培训主要以脱产集中式学习考试为主,这样的模式,已经从事家政服务业,需要提升技能的从业者难以享受到,而事实上,这部分人群才是厦门家政业专业化和高端化发展的坚实基础。另外家庭服务从业者身份地位低微,合法权益缺乏法律保障。

可设立社区家政便民点

提案建议,厦门应为行业尽早“立法”,促进行业发展。加大扶持,将家庭服务业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畴,将部分服务性、公益性的职能交给那些有着良好信誉、管理规范、运作经验较为成熟的家庭服务机构承接,如老年公寓、社区养老、社区家政服务等。加大对实行员工制管理模式家政企业的扶持力度。扶持方式可包括继续为符合条件的家政企业免征营业税;对推行员工制管理的家政公司,给予适当的社保补贴扶持,减轻企业用工成本负担;对企业建立相关内部培训基地给予相应的场所及经费支持;支持家庭服务企业运用连锁经营方式到社区设立各类便民站点。同时,鼓励企业建立培训试点或基地,纳入全市的家庭服务业从业人员的培训体系,建立职业技能鉴定体系。

提案摘要

厦门应尽早为行业立法,统一行业划分、规范行业管理、保护从业人员合法权益,从而推动家庭服务行业规范、有序、健康发展。同时,加大行业扶持,重视从业培训和技能鉴定

打印|收藏|发给好友【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广告服务| 网站地图| 网站公告|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 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591-87095151举报邮箱: jubao@fjsen.com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 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