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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醉驾肇事致一死一伤 因积极抢救获从轻处罚

2015-01-28 08:40 来源:东南网责任编辑:卢超颖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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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1月28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陈捷 通讯员 湖法)酒后无证驾驶,造成一人死亡、一人重伤。近日,肇事司机赵司机因犯交通肇事罪获刑一年十个月。法官说,因肇事司机积极抢救伤者又主动自首,因此对他作出从轻处罚。

去年8月23日凌晨5时许,赵司机和朋友喝酒后,无证驾驶小轿车沿环岛干道高林居住区高架桥路段由北往南行驶。途中,他因酒后迷糊,与同向行驶的一辆无牌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电动车驾驶员小杜和坐在后座的何小姐当场倒地,身受重伤。随后,赵司机在明知他人报警的情况下积极抢救被害人,将两名被害人送到厦门市中医院救治。小杜经过抢救,最终脱险。不过,被害人何小姐经抢救无效,于6天之后死亡。

经鉴定,被害人何小姐系头部受交通事故钝性外力作用,导致重型颅脑损伤而死亡;而小杜为急性重型颅脑损伤,其损伤程度为重伤二级。

肇事后,赵司机主动配合交警大队调查。经交警认定,赵司机负事故的全部责任。经查,赵司机血液酒精浓度为248mg/100ml,系醉酒驾车。

近日,湖里区法院判决认为,赵司机酒后无证驾车造成一死一重伤的重大交通事故,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不过,考虑到他肇事后积极抢救伤者,案发后主动投案自首,因此可以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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