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厦门频道首页> 城事 > 正文

改装车载煤气罐到处跑 思明整治非法上路占道经营

2015-01-21 10:52:29雷妤 来源: 厦门网  责任编辑: 刘玮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执法人员查扣占道经营物品。

海西晨报讯(记者 雷妤 通讯员 黄谦)搭一块铝合金板,放一瓶液化气,改装的电动三轮车就成了一个移动餐馆,驶到哪儿都能开伙。近年来,这种占道经营模式遍及厦门街头巷尾,逐渐代替传统的肩挑摆摊模式。

可是您知道吗?使用这种改装的电动三轮车的人已涉嫌无证无照驾驶机动车,一旦被查处,除了面临罚款之外,还有可能被处以拘留5天。

近日,思明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和交警部门联手,整治改装三轮车、小货车非法上路及占道经营乱象,该整治将持续3个月。

现场

改装车载煤气罐到处跑

一直以来,洪文一带的占道经营现象比较严重,特别是晚上,洪莲路上烧烤摊纷纷出动,整条大街烟雾弥漫,市民投诉不断。

昨日4点左右,记者在现场看到,洪莲路上已经摆了两三摊,有卖围巾的,也有卖饰品的,这些摊点都被执法人员依法暂扣。

执法人员介绍,占道经营中也有“顽疾”,最难整治的就是占道经营的餐饮摊点,这种占道摊点摊主基本上都是使用改装的电动三轮车,非常不安全。

记者随后来到洪文五里,看到一个狭窄的十字路口竟挤着7辆电动三轮车,分别经营福鼎肉片、陕西凉皮、麻油铁板煎等等各种美食,摊点的“装备”基本一样:一瓶15公斤的液化气、一个灶台、一盏灯、一个招牌。

记者注意到,其中一个摊点的液化气瓶瓶身上写的检验日期是2010年。

市民张女士就住在临近的一幢居民楼里,她告诉记者,每天傍晚这些摊贩就会出来,占据大半个车道经营,路面都被油污染得黑漆漆的。“以前不觉得有什么危险,后来发生了液化气爆炸事故后,我们很害怕这些摊点用的是‘黑气’。他们这不是载着一颗‘炸弹’满大街跑吗?”张女士说。

处罚

非法驾驶机动车可拘留

“这些改装车有的已经属于电动车范畴了,如果驾驶人无证无照驾驶,有可能涉嫌非法驾驶机动车。”思明公安分局交警大队机动中队相关负责人周闽介绍,一经查实,驾驶人将面临1500元的罚款,并可被处以拘留5天。

记者了解到,按照相关法规,这种电动三轮车不允许在岛内上路,然而,厦门路面上还是有许多这一类车辆。

执法人员巡查到会展中心一带时,发现一辆微型货车的后斗被人改装成水果铺。周闽告诉记者,这也属于非法改装机动车外观,同样可被处以1500元的罚款。

思明区城管办副主任钱洪健介绍,思明区将以街道为单位,联合公安、城管等部门,重点整治利用三轮车、小货车占用公共部位、设置流动摊点、夜间占道从事烧烤等违法行为。此次整治将历时3个月。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