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人员查扣占道经营物品。
海西晨报讯(记者 雷妤 通讯员 黄谦)搭一块铝合金板,放一瓶液化气,改装的电动三轮车就成了一个移动餐馆,驶到哪儿都能开伙。近年来,这种占道经营模式遍及厦门街头巷尾,逐渐代替传统的肩挑摆摊模式。
可是您知道吗?使用这种改装的电动三轮车的人已涉嫌无证无照驾驶机动车,一旦被查处,除了面临罚款之外,还有可能被处以拘留5天。
近日,思明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和交警部门联手,整治改装三轮车、小货车非法上路及占道经营乱象,该整治将持续3个月。
现场
改装车载煤气罐到处跑
一直以来,洪文一带的占道经营现象比较严重,特别是晚上,洪莲路上烧烤摊纷纷出动,整条大街烟雾弥漫,市民投诉不断。
昨日4点左右,记者在现场看到,洪莲路上已经摆了两三摊,有卖围巾的,也有卖饰品的,这些摊点都被执法人员依法暂扣。
执法人员介绍,占道经营中也有“顽疾”,最难整治的就是占道经营的餐饮摊点,这种占道摊点摊主基本上都是使用改装的电动三轮车,非常不安全。
记者随后来到洪文五里,看到一个狭窄的十字路口竟挤着7辆电动三轮车,分别经营福鼎肉片、陕西凉皮、麻油铁板煎等等各种美食,摊点的“装备”基本一样:一瓶15公斤的液化气、一个灶台、一盏灯、一个招牌。
记者注意到,其中一个摊点的液化气瓶瓶身上写的检验日期是2010年。
市民张女士就住在临近的一幢居民楼里,她告诉记者,每天傍晚这些摊贩就会出来,占据大半个车道经营,路面都被油污染得黑漆漆的。“以前不觉得有什么危险,后来发生了液化气爆炸事故后,我们很害怕这些摊点用的是‘黑气’。他们这不是载着一颗‘炸弹’满大街跑吗?”张女士说。
处罚
非法驾驶机动车可拘留
“这些改装车有的已经属于电动车范畴了,如果驾驶人无证无照驾驶,有可能涉嫌非法驾驶机动车。”思明公安分局交警大队机动中队相关负责人周闽介绍,一经查实,驾驶人将面临1500元的罚款,并可被处以拘留5天。
记者了解到,按照相关法规,这种电动三轮车不允许在岛内上路,然而,厦门路面上还是有许多这一类车辆。
执法人员巡查到会展中心一带时,发现一辆微型货车的后斗被人改装成水果铺。周闽告诉记者,这也属于非法改装机动车外观,同样可被处以1500元的罚款。
思明区城管办副主任钱洪健介绍,思明区将以街道为单位,联合公安、城管等部门,重点整治利用三轮车、小货车占用公共部位、设置流动摊点、夜间占道从事烧烤等违法行为。此次整治将历时3个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