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 | 福建 | 时评 | 大学城 | 台海 | 娱乐 | 体育 | 国内 | 国际 | 专题 | 网事 | 福州 | 厦门 | 莆田 | 泉州 | 漳州 | 龙岩 | 宁德 | 南平 | 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厦门频道首页>城事> 正文

厦出台政策力挺民营书店 扶持资金达200万至300万

2015-01-13 10:32:20白若雪 叶子申来源:厦门网责任编辑: 刘玮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晓风书屋在厦仅剩大学路一家门店。记者 叶子申摄

海西晨报讯(记者 白若雪 叶子申)

举办名家签售会反响好,最高可获10万元项目补助;书店扩大规模、重新装修最高可获50万元贴息补助;书店办得有特色,最高可获20万元特色奖励……近日,为鼓励、扶持厦门市民营实体书店持续健康发展,厦门市文改办、厦门市文广新局、厦门市财政局联合出台了《厦门市扶持民营实体书店发展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根据《办法》,厦门市每年将有200万至3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对民营实体书店进行补贴和奖励。

举办各项活动可获补助

据悉,扶持资金包括项目补助、贷款贴息、成本补贴、特色奖励四部分。项目补助中,政府将根据申请单位全年举办、承办各项活动的总体情况和社会效果进行补助,补助金额一般为实际财务发生额的80%,年最高补助金额不超过10万元。

店租、装修可获补贴

贷款贴息,主要是对有偿还能力的书店进行场所改造建设、专业设备更新等业务领域拓展时所发生的银行贷款利息予以补贴,将根据申请单位实际贷款的利息总额给予30%—50%的贴息。贴息期限原则上为1年,最多不超过2年,每家贴息补助不超过50万元。

成本补贴,主要适用于书店房租、装修等日常运营费用,将根据申请单位实际支付的房租、装修等费用给予25%补贴。每家书店每年的补贴总额不超过30万元;若书店场地本身已享受公房租金优惠或其他政策性优惠措施,原则上不能再申请此项资金。

打印|收藏|发给好友【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广告服务| 网站地图| 网站公告|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 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举报邮箱: jubao@fjsen.com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 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