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晨报讯(记者 董春辉 通讯员 同法宣)替村民建房子,一不小心从楼上摔下来,当场死亡。近日,同安法院审结该案,判决雇主和房主共同赔偿受害者55万余元。 阿林(化名)是同安过溪村人,与阿文(化名)共同从事水泥板浇筑行业有三四年时间。每次做完活儿,工资都是由阿文结算给阿林,两人形成雇佣关系。2013年,阿文承包了一项工程,替村民叶某(化名)的房屋灌铺楼板,承包价格为6200元。 2013年6月8日上午9时30分许,阿林在该房屋四楼楼板操作吊机,吊机的构件吊钩突然断裂,阿林连同水泥车从楼板上摔下,当场死亡。事发后,叶某扣下阿文的工程款,给了阿林的家人5000元,阿文未对事故的发生支付任何费用,也没有结算工人工资。 法院认为,阿林和阿文之间存在劳务关系,阿文对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同时,房主叶某将工程包给不具备相应施工资质的阿文,没有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条件进行审查,存在过失,因此,必须对阿林的死亡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法院判决阿文和叶某共同赔偿阿林的家人554447.4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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