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 | 福建 | 时评 | 大学城 | 台海 | 娱乐 | 体育 | 国内 | 国际 | 专题 | 网事 | 福州 | 厦门 | 莆田 | 泉州 | 漳州 | 龙岩 | 宁德 | 南平 | 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厦门频道首页>社会> 正文

厦门警方首次破获乘“摩的”碰瓷案 刑拘四名嫌疑人

2015-01-09 07:51 房舒 来源:东南网责任编辑:刘玮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嫌疑人专挑急转弯处碰瓷

东南网1月9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房舒 通讯员 刘伏忠 文/图)别人碰瓷,往往是尽可能把自己受到的伤害降到最低,有的甚至没被车子碰到就倒在地上。可是这伙人碰瓷却是“蛮拼”的,是实实在在地把自己摔伤。

近日,细心的集美警方破获一专找“摩的”碰瓷的作案团伙,属厦门首次破获此类案件,为他们点个赞!

蹊跷:受害者遮遮掩掩

黄再强和纪志岩都是集美交警大队交管科的民警,去年12月30日晚上,他们在调查一起交通事故时,遇到了一件蹊跷事。

这是一起很普通的事故,“摩的”司机载着两名乘客,行驶到集美后溪英村厦门理工学院附近一个拐弯处时,车子忽然翻倒在地。其中一名年轻的男乘客摔倒之后说碰到头了,要去医院检查。

两名民警勘查过现场后,随即赶到医院调查。可就在民警询问案情时,伤者唐某的举动却显得有点反常。之前遇到的事故伤者,在警察取证时都十分配合,但唐某却对民警躲躲闪闪。民警要正面拍照取证时,他更是试图把脸挡起来。当民警向他了解身份信息时,唐某也是遮遮掩掩,称身份证件不在身上,再问下去,就嚷着“头疼”,试图转移民警注意力。

怎么会有这么奇怪的“受害人”?黄再强起了疑。

打印|收藏|发给好友【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广告服务| 网站地图| 网站公告|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 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591-87095151举报邮箱: jubao@fjsen.com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 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