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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民厦马赛前遇事故 同伴来信吁厦落实斑马线让行

2015-01-07 17:00:18来源: 厦门网责任编辑: 刘玮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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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晚报讯(文/记者 朱俊博 赖贵旺 制图/郭航)来自杭州的小苏到厦门来,原本是参加马拉松比赛的,但遗憾的是因为遇到交通事故,她没能参赛。在金山路与仙岳路交叉路口的斑马线上,她被一辆SUV撞倒。她的朋友小汪心有余悸,给本报写来上面这封信。

【记者调查】

受伤者:还好经常练长跑,只是膝盖受外伤

27岁的小苏是长跑爱好者,元旦那天和朋友们从杭州到厦门,入住在湖里万达附近的酒店,准备先玩两天再参加马拉松比赛。出事时,和小苏一起过马路的是她的朋友小汪,他讲述了事发经过。

小汪说,当晚10点左右他们准备回酒店,从金山路跨越仙岳路往万达广场方向走。“一辆SUV呼啸过来,时速有八九十公里,我听到车轮与地面摩擦的唰唰声,跳回路边,侥幸躲过一劫,但我的朋友却被车撞飞10米开外,倒在地上。”

小汪说,车子是从他们左侧开来的,当时他和小苏正走在斑马线上。看到小苏被撞飞,SUV也马上停了下来。那个司机是个年轻人,身上没有酒味,道歉后马上拨打了电话报警。事后小苏被送到医院治疗,“万幸的是她没有伤到骨头,膝盖有点外伤,这真的可以说是奇迹了。”小汪说。

小苏说,还好她经常练长跑,体质不错,这次没伤到骨头是不幸中的大幸,可惜的是没法参加马拉松比赛。1月3日下午,等同伴们比赛结束后,她也一起回到了杭州。

关于赔偿的事,她已经通过中间人和肇事司机黎先生达成初步共识,等她的伤情恢复后再商谈。

肇事者:斑马线上把人撞倒,确实是我的责任

记者联系到肇事的黎先生,他承认自己在斑马线上撞倒了行人。“当时我从翔安隧道出来,要往五缘湾方向走。晚上10点多,路上没什么人,我的车速确实是有点快。”他说,出事的地点是右拐通道,当时车速是60公里出头,“我肯定不会开到八九十公里的,不然车都翻了。”

黎先生说,当看到斑马线上有行人时,距离他们已不到10米。“那个男的(指小汪)没动,那个女的(指小苏)有点惊慌,往后面跑。我当时也有点惊吓,打了一下方向盘,车子的右前灯撞到她,她摔出去三四米。”黎先生说,当晚他把小苏送到医院,并垫付了部分医药费。

“在斑马线上把人撞倒,确实是我的责任,这点我承认,交警也判我的全责。现在车子被扣在交警大队,该处理该赔偿的,我都会负责的。”黎先生说,他也咨询了保险公司,后者会履行赔偿责任,现在只等小苏养好伤,再向保险公司提出赔偿。

【杭州经验】

26条斑马线安装电子眼

车不让人罚100元扣3分

2009年5月,杭州发生了震惊全国的“70码事件”。但两年后,杭州市区主要道路上斑马线前的礼让率已达到93.91%,公交车“礼让斑马线”率达到99%。

杭州“礼让斑马线”首先是从杭州公交系统做起的。公交集团严格了礼让斑马线的行为规范,一年内违规5次的司机除扣安全奖外还必须停岗参加培训。

这些措施取得了立竿见影的效果。出租车和私家车也开始跟进,媒体舆论积极倡导,逐渐达成一种社会默契:只要有行人过马路,机动车就会自觉停下。

去年,杭州又在市区主干道的26条斑马线上安装“电子眼”,抓拍斑马线前不礼让行人的车辆,违规将处100元罚款,并记3分。 (朱俊博整理)

【相关法规】

斑马线让行规则

情形A:当行人跨越绿化带虚拟延长线时(如图红线),①、②车道的机动车需停车让行。

情形B:①、②车道上的机动车停车让行,③车道的机动车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允许低速通行。

情形C:①、②车道的机动车需停车让行。

车不让人的处罚

根据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六十八条规定,以下行为处以警告或者一百元罚款:

●机动车驾驶人在行经人行横道,未减速行驶;

●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让行;

●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未避让横过道路的行人。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以下行为一次记3分:

●驾驶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不按规定减速、停车、避让行人。

【请您说一说】

要不要严格处罚

哪条斑马线最难过

斑马线是保证交通安全的一道防线,相信多数司机遵守交通规则,主动礼让行人,但总有些无良司机无视他人的生命安全,逞一时之快,甚至加速和行人抢道通行。

您认为,厦门是否应当借鉴杭州的做法,对斑马线上不礼让行人的机动车司机严格处罚?如何处罚最恰当?您是否遇到过斑马线惊魂一刻?全市哪条斑马线最难走?欢迎拨打本报市民热线5589999参与讨论,或者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参与读者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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