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日报讯(记者 陈泥)市质监局日前发布《关于实施工业企业质量信用评价监管制度的通知》,明确厦门将对重要工业企业产品质量实施信用分类监管。根据企业质量信用评价等级,对守信企业、基本守信企业以激励与帮扶为主;对失信企业、严重失信企业,则将建立惩戒与淘汰机制。 《通知》要求,厦门工业企业质量信用等级评价标准主要由质量、标准、计量、认证方面的指标构成。根据企业质量信用指标反映的不同情况,将企业质量信用评价分为A、B、C、D四个等级,分别代表守信、基本守信、失信、严重失信四级信用程度。 据悉,遵守质量相关法律法规,满足行政许可、强制性标准和强制性认证等方面的法定资质要求,一定时期内无不良记录,产品质量稳定且市场信誉好,质量信用风险很小的,将被评定为质量信用A级企业;而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或严重质量问题的,造成重大人身危害、经济损失或社会不良影响,质量信用风险很大,将被评定为质量信用D级企业。 对企业质量信用等级,质监部门将采取动态管理机制,及时更新质量信用信息,完善企业质量信用档案,推进厦门质量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建设。此外,企业质量信用分类监管启动后,质监部门也将加强与厦门相关部门的协调,按照鼓励诚信、扶优限劣的原则,在评先评奖、政府采购、招投标管理、粮食储备、上市融资等认定及审查工作方面实行联合奖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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