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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传逃避酒测"歪招":男子酒测当场灌酒获刑1个月

2015-01-06 17:10   来源:厦门网  责任编辑:刘玮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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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果】

男子从网络上学来逃避酒测的招数,因犯危险驾驶罪获刑1个月

【说法】

酒测前又饮酒的,以饮酒后的血液酒精浓度作为酒驾依据

厦门晚报讯(记者 彭菲 通讯员 杨长平)民警一到现场,年轻司机吴某“咕咚咕咚”喝下半瓶丹凤高粱酒。吴某自以为这样就能逃避法律的惩处,但他的“如意算盘”落空了,近日他因犯危险驾驶罪获刑1个月。

【肇事】

酒后驾车追尾小客车

面对检查使出“歪招”

吴某今年27岁,本科文化,是一家建筑工程公司的员工。去年6月19日凌晨2点40分左右,吴某酒后驾驶小轿车,在厦禾路与白鹭洲路交叉口追尾一辆小型客车。吴某自知酒后驾车理亏,想私了。对方司机阿顺(化名)和朋友闻到吴某一身酒气,要求吴某赔偿几万元。吴某看车子损伤并不严重,认为对方狮子大开口,当场拒绝。阿顺的朋友说:“你要是不愿意,我们就报警了。”吴某怒答:“报警就报警!”

接警后,民警很快抵达现场,看到吴某仰头猛灌丹凤高粱酒的一幕,立即上前制止。经检验鉴定,吴某的血液酒精浓度为104mg/100ml,已达醉驾标准。

事后,吴某老实交待自己喝酒的原委。他说,之前在网上看过段子,如果在民警面前喝酒,就无法认定是否酒驾,可以蒙混过关。刚好车上还有一瓶酒,吴某觉得既然对方已经报警了,就冒险试试。

【解释】

酒测前再次饮酒

会酌情从重处罚

思明区法院审理认为,吴某违反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法的规定,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对于这样的逃避手法,法官解释,早在2013年底,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就联合发布了《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按照《意见》,犯罪嫌疑人为逃避法律追究,在呼气酒精含量检验或者抽取血样前又饮酒的,以其饮酒后的血液酒精含量检验结果作为认定其是否醉酒的依据。如果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应当认定为醉酒。因此,法官表示,那样的“歪招”不仅达不到目的,反而会被作为逃避民警检查的情节,酌情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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