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日报讯 编者按: 2014年对于厦门道路交通来说,是“动荡”的一年。这一年,轨道1号线、仙岳路-成功大道立交桥提升工程围挡施工,城市道路不断优化升级;这一年,东渡邮轮码头、厦门机场T4新航站楼启用,周边路网调整,进出厦门的游客与日俱增……可以说,2014年厦门道路交通环境压力达到近年来的最高水平。 然而,面对道路交通新形势和新变化,市公安交管部门陆续推出流动执法车、国庆首次限行、恢复监控抓拍记分、45条道路限速调整等一系列管理、整治和服务举措,有效缓解了城市交通压力,保障2014年道路交通安全平稳过渡,让市民出行更有序、安全。 本期开始,本报将携手市公安交管部门,分期回顾2014年厦门走过的交管之路,并展望2015年的交通管理新气象。 1月1日 拓宽交通事故救助范围和金额 2014年1月1日,《<厦门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进一步完善,明确了交通事故社会救助操作流程、部门职责、追偿强制措施等内容。 其中最关键的是拓宽了救助渠道,扩大了救助范围,提高了救助金额,放宽了申请条件。规定因交通事故受伤致残或死亡,肇事者无力赔偿,造成受害人家庭生活困难的三种情形,均可申请一次性困难救助。并把死亡一次性救助最高限额提高至5万元,伤残人员一次性困难救助最高限额提高至3万元。 点评:降低了救济门槛,提高了救助力度,扩大了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受众度,让救急救助作用更加凸显。 5月1日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十周年 2014年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正式实施10周年,这是我国第一部关于道路交通安全的法律,是道路交通管理部门的执法依据,也是交通参与者应当遵循的行为规范。 点评:十年来,《道交法》及配套的一系列法规、规章日益完善,逐渐形成一个完整的法律体系。对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提高道路通行效率、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与此同时,厦门相关立法部门根据本市道路交通管理特点,陆续出台了《厦门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若干规定》等地方性法规及政府规章,助力《道交法》发挥出更大的法制规范作用。 6月1日 非绿标车岛内限行 2014年6月1日起,厦门施行非绿标车在岛内违反限行规定处以200元罚款的限行规定。限制区域及时段分三个阶段实施:第一阶段为2014年6月1日至2015年3月31日,每日7时至9时、17时至20时禁止限行车辆在岛内道路上行驶;第二阶段为2015年4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每日7时至20时禁止限行车辆在岛内道路上行驶;第三阶段为2016年1月1日起,禁止限行车辆在岛内道路上行驶。 点评:据统计,2013年全市氮氧化物总排放量为3.3吨,其中机动车排放量为2.1吨,占63.4%。而仅占汽车保有量约10%的黄标车(约6万辆)排放量却超过机动车总排放量的50%,为厦门大气污染的主要污染源。为改善厦门环境空气质量,推进黄标车淘汰势在必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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