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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行千里车主发现买到改装车 状告车行要求退车

2015-01-03 10:46 来源:东南网责任编辑:刘玮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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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1月3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陈捷 通讯员厦法)购买的车行驶上千公里后,还能不能退车还钱?购车人张女士发现自己买到“改装车”后,状告车行要求退车。近日,厦门中院针对这起案件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了张女士的诉求。

这辆车是张女士花30多万元购买的进口越野车。但是,车辆行驶了1000多公里,张女士发现,该车不是合同所说的“豪华精装版”。

张女士说,她是去年1月初与汽车销售公司签订买卖合同,购买了一款进口越野车。1月底提车时,合同上没有详细注明车辆的配置,但提车交接单上写了“豪华精装版”,而办理的银行贷款合同上又写“豪华导航版”。

购车10天后,张女士开车不小心碰到障碍物把车子刮了,在车辆维修时,她才发现“车型不符”。

张女士说,她查询后发现,厂家根本没有生产这款越野车的“豪华精装版”,只有“豪华导航版”,事实上,车行加装的都是“国产货”,然后,把普通版的车当成了“豪华导航版”卖给了她。因此,她起诉要求退车还钱。

车行却答辩说,即使张女士有异议,也应该按照合同的约定,在验车的时候提出来,而不是开了1000多公里、车被刮了才提出;另外,虽然官方并没有“精装版”,但4S店只是对内饰进行一些功能上的加装,没有实质性改装。

近日,厦门中院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了张女士的诉讼请求。

法官提醒

交车应当场验收

法官说,依据双方的约定,交付时,张女士应当场验收,如有异议及时提出。车辆交接单上的签字,足以推定张女士知道所购的车型,而且车行没有进行实质性改装,不违反国家的强制性规定,也不足以证明车辆存在瑕疵。

因此,车行交付“豪华精装版”车辆给张女士并不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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