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提醒 三招防范“吸金”陷阱 针对当前社会中存在的“投资热”“理财热”现象,厦门中院刑二庭法官特别提示,广大投资者应时刻保持警惕,以免血本无归。法官说,三招可防范集资诈骗。 第一,投资者要摒弃“发横财”、“一夜暴富”等想法,不要被不法分子所谓的“高回报”、“高利润”、“高利息”所蛊惑。本案中,王文苓就经常以短时期内支付2至5倍高额回报为诱饵,诱骗被害人购买虚构的“原始股”等产品。 第二,充分了解集资者的底细,不被虚假光环所蒙蔽。任何投资项目,首先要评判的是经营者的人品和信用。一般情况下,犯罪分子都会刻意伪装、包装自己,给人以经济实力雄厚、豪爽大方的假象。本案中的王文苓,就很会包装自己,而实际上被害人只要用心调查,就能发现她其实是一个因诈骗犯罪被判过刑的人。 第三,不要轻信“内部渠道”。犯罪分子经常会以“内部渠道”、“特别关系”、“众人争抢”等噱头来诱惑被害人,有的先给“小利”后骗“大头”,有的甚至谎称“贪官低价出售”、“罚没资产”等事由。 骗术揭秘 第1招:“内部交易” 宣扬自己可以通过牢靠的“内部关系”取得多家A股非公开增发股权,并虚假承诺短期内可以获得高额回报。王文苓头戴众多“光环”,迷惑了不少急着寻找发财门路的投资者。其实,有心人一经查询便不难发现,那几家A股上市公司根本没有发行所谓的“非公开增发股票”。 第2招:“境外上市” 王文苓在马来西亚、香港等地注册公司,利用国内大部分投资者不了解境外上市规则的弱点,编造“境外公司原始股即将在美国OTCBB上市”之类谎言,并许诺有2-5倍高额回报。但实际上,美国OTCBB交易市场股权不能自由流通融资,没有高回报效应,而且相关公司没有启动上市程序。 第3招:“高额回报” 王文苓通过凭空编造黄金投资、理财基金等项目,印制各种宣传彩页,吹嘘“短期高倍数回报”,雇用大量业务员四处延揽业务,与上百人签订合同,吸收了大量存款。 第4招:“大腕形象” 王文苓为了施诈成功,不惜花费重金“包装”自己,对外树立起一个关注慈善、实力雄厚的“大腕”形象。她在山区高规格举办“山海对接投资洽谈会”,在上海等大都市主办“世界金融高峰论坛”等活动,树立“层次高、人脉广”的形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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