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 | 福建 | 时评 | 大学城 | 台海 | 娱乐 | 体育 | 国内 | 国际 | 专题 | 网事 | 福州 | 厦门 | 莆田 | 泉州 | 漳州 | 龙岩 | 宁德 | 南平 | 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厦门频道首页>民情> 正文

厦鼓海域4艘违法木船被查封 或面临最高15万元罚款

2014-12-24 16:15:49来源:厦门网责任编辑: 刘玮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执法人员在木船上贴上封条。

厦门晚报讯(文/图 记者 王绍亮 实习生 蔡珊珊)昨天,厦鼓海域已不见木船违法载客。经过3天的调查,昨天市水运处对12月20日涉及非法载客、强行闯关或阻挠执法的4艘木船贴上封条,暂停其运营,同时公安部门已行政拘留两名涉案人员。

据介绍,当时涉案木船一共有6艘,目前案件还在继续调查之中。

【处罚】

查封违法渡船,将对经营者罚款3-15万元

昨天上午,市水运处执法人员向违法小木船所在的海沧华贞辉船务运输公司下达了处置通知书,责令对方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对所属渡船的安全管理、运营管理,在限期内拒不整改的,将予以停业整顿,直至取消公司水路客运经营许可。

昨天中午,市水运处执法人员对暂扣的4艘违法渡船实施现场查封。

据介绍,12月20日,3艘木船不理会执法人员劝阻,从第一码头渡口违法载客,强行闯关。面对执法人员现场调查取证,船员非但不配合,还让另外3艘木船从海沧嵩屿码头带其家人到现场阻挠执法。经过调查,市水运处已经查扣涉案的4艘木船,另2艘还在追查。执法人员介绍,将按照《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对木船经营者处以3-15万元罚款。

公安部门介绍,12月22日,由市公安局组织公安边防支队和公共交通分局成立专案组,依法查处12月20日阻碍水路运输管理人员执行职务案。经过广泛走访调查,收集确凿证据,目前已行政拘留其中2名涉案人员。

【整治】

执法力量坚守岗位,连续3天“零违法”

为了营造厦鼓海域安全出行环境,执法部门毫不松懈,依法行政。12月21日,执法行动按计划展开,港口、海事、海洋渔业和思明区、海沧区执法力量坚守岗位,公安部门增派警力开展码头执勤和海上巡查,当天未出现违法载客现象。鼓浪屿黄家渡码头、环卫码头都未出现违法载客渡船靠泊现象,海沧嵩屿码头也未出现违法载客前往鼓浪屿的现象。

12月22日和23日,厦鼓海域渡口渡船秩序继续保持良好,未出现违法载客现象。

专项整治实现连续3天“零违法”,成效明显。

【出路】

收购木船成立新公司 近20艘已签意向协议

12月21日,海沧区组织农林水利局、海沧街道、区国资办、嵩屿边防派出所、贞庵村委会、华贞辉公司共同研究解决办法。会议明确,引入评估公司,收购整合木船,海旅集团按计划与轮渡公司成立混合所有制公司,确保2015年1月底运营。

12月22日,海沧区召开会议明确:从2014年12月21日开始,对签订收购意向协议的客渡船进行收购,支付资金、拆解船只。继续由海沧旅游集团与轮渡公司就成立混合所有制公司办理相关手续,5名船东代表与轮渡公司就混合所有制公司具体事项进行磋商。

昨天上午,海沧街道召开专题会议,再次核实船东的意向,如愿意被收购则有资格参与组建新公司,收购时间截至明年1月15日;如不愿被收购可提出保留货运资格的申请。

据介绍,目前已有近20艘木船签订收购意向协议。

【相关新闻】

第一码头将封闭管理

昨天下午,记者在第一码头渡口看到,只有一艘木船在装货,并未发现违法载客现象。这里依然有执法人员在执勤。旁边,几名工人正忙着安装铁门。

执法人员介绍,第一码头将实行封闭式管理,在码头靠厦禾路一侧安装栏杆,预留5米宽的大门,可容纳两部小货车交会行驶。等大门安装好后,将可杜绝社会车辆违法停放和小摊小贩摆摊设点,保障渡口上下客和货物装卸安全有序。

打印|收藏|发给好友【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广告服务| 网站地图| 网站公告|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 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举报邮箱: jubao@fjsen.com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 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