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引领 共同缔造美丽厦门 改革开放30多年的厦门历经风雨洗礼,站在法治建设新的历史节点,敢于创新的厦门人以法治为引领,掀起了“美丽厦门共同缔造”的热潮,以生动的实践赋予了“法治厦门”新内涵。 美丽厦门,平安建设是基础。 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詹沧洲说过,“没有法治,就没有秩序,平安也无从谈起。”他强调要善于运用法治思维谋划和推进平安建设,要以法治方式推进平安共创、矛盾共调、治安共管、社区共治、成果共享的平安建设机制创新。 激发群众热情共同参与到平安建设中来,用共同缔造理念扎实推进基层平安建设,是“法治厦门”的一大创举。 在湖里兴华社区活跃着这样一群老年人,他们既是社区义务治安巡逻员,又是家庭守望互助队成员。社区有什么安全隐患,都逃不过他们的“法”眼。 这是平安建设中最基础的网——群防群治网,加上阵地控制网、科技防控网,一同构筑了坚实的平安共建、治安共管网。 此外,厦门还积极发展各种形式的人民调解组织以及“好厝边”会所、道德评议会等群众自治组织,及时有效化解各种矛盾纠纷。同时加大对协助打击犯罪有功人员的奖励力度。通过这些措施,有效引导群众为美丽厦门、平安厦门建设贡献一份力量,形成“平安厦门人人参与,厦门平安人人共享”的良好局面。 让群众参与社会治理,光凭热情是不够的。法治社会,增强公民的法治意识任重道远。 如何将法律知识、法治观念以润物细无声的方式深入民众心中,让他们知法、懂法、用法,考验着普法部门的智慧。 多年来,市依法治市办高扬普法大旗,创新普法方式,将“法”的种子播撒进民间,使之成为点亮群众生活的一盏盏明灯。 如今走在鹭岛的大街小巷、社区街道,法治文化长廊、法治文化公园、法治文化苑等随处可见。“法言法语”以群众喜闻乐见的传统戏曲、答嘴鼓、小品、相声等形式逐步融入他们的日常生活。 法治微电影、“法律在线”手机App, “掌上普法”,“百姓法治讲堂”……让法治宣传“无孔不入”。 “普法要真正深入人心,关键要让群众感受到法不仅仅是用来规范、约束他们的行为,更是他们维护自身权利的有力武器。”市司法局局长叶勇义认为,只有让群众从“要我学法”变为“我要学法”,普法才算达到了成效。 因此,在创新普法方式的同时,市司法局加大了法律援助的开展。目前,全市建立94个法律援助工作站,全面推行“点援制”,2010年以来累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达21036件,接受群众来访5万多人次。 感受到法律公平的阳光,群众的理念开始转变,他们不仅是法的遵守者,还自觉担当起了法的宣传员。 全民普法,共缔平安,共缔美丽。 “法治厦门”奏响了一曲和谐美妙的乐章。学法、普法、用法、护法环环相扣,美丽厦门,在依法治市中阔步前行,充满活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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