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 | 福建 | 时评 | 大学城 | 台海 | 娱乐 | 体育 | 国内 | 国际 | 专题 | 网事 | 福州 | 厦门 | 莆田 | 泉州 | 漳州 | 龙岩 | 宁德 | 南平 | 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厦门频道首页>城事> 正文

厦门烟花爆竹“禁放查非” 岛内放烟花爆竹一律拘留

2014-12-23 08:19:49吕寒伟来源:东南网责任编辑: 刘玮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东南网12月23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吕寒伟)开心过节,可别燃放烟花爆竹。新一轮烟花爆竹“禁放查非”专项行动,已从12月20日起启动,将持续两个半月,至明年的3月5日。

昨天,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公室召开会议,通报2014年春节禁炮情况,部署2015年春节期间专项行动思路。据了解,这是厦门禁炮第15个年头。

岛内禁放岛外限放

今年“禁炮”的区域划分,仍是岛内的思明、湖里两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岛外限放区域有序燃放。

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人表示,在思明、湖里区有非法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对于违法燃放的人员,警方将一律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依法予以治安拘留。

全市重点查处违法生产、储存、运输销售烟花爆竹行为;重点查处饭店、酒吧、夜总会等公共娱乐场所及各类涉众庆祝、文艺活动现场非法燃放烟花爆竹行为;重点查处烟花爆竹批发、零售企业违规超量储存、通过非法渠道购买烟花爆竹及销售超标烟花爆竹等行为;重点查处违法买卖、燃放“孔明灯”行为。

入厦大小货车严查

警方将在交通上设立两道“防线”。

第一道“防线”卡在厦门与周边城市的公路上,设入厦检查站,严格检查车辆,重点检查大型货车、厢式货车、面包车及其他可疑车辆,防止非法烟花爆竹进入厦门。

第二道“防线”设在厦门本岛周边,“四桥一隧”进岛入口设立检查站,检查一切可疑车辆。

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公室要求,各区各部门要重点抓好圣诞节、除夕夜、正月初八夜、元宵节等重点时段的查禁。

销售环节,相关部门将对所有商场、食杂店、菜市场、流动摊点进行反复拉网检查,逐一过滤,严格查处无证销售烟花爆竹行为。

打印|收藏|发给好友【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广告服务| 网站地图| 网站公告|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 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举报邮箱: jubao@fjsen.com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 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