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日报讯(记者 林雯)近日,市政府出台了进一步加强厦门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意见,到2016年,厦门要实现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生产的食用农产品全部纳入可追溯系统管理。 自2011年厦门在全省率先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试点建设以来,已建成10个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试点,还有5个新追溯试点正在建设中,已有100多个品种蔬菜纳入追溯系统管理。《意见》提出的近期目标是将全市涉及蔬菜、水果、茶叶、食用菌、家畜等农产品生产的国家级、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全部纳入可追溯系统管理。到2016年,实现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生产的食用农产品全部纳入可追溯系统管理。 另外,厦门将进一步健全“三品一标”(即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及名牌产品奖励机制,争取到2016年全市“三品一标”认证数量比2013年提升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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