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 | 福建 | 时评 | 大学城 | 台海 | 娱乐 | 体育 | 国内 | 国际 | 专题 | 网事 | 福州 | 厦门 | 莆田 | 泉州 | 漳州 | 龙岩 | 宁德 | 南平 | 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厦门频道首页>城事> 正文

物业收费率低陷怪圈:服务下降致更多业主拒缴费

2014-12-17 10:10:59来源:厦门网责任编辑: 刘玮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链接】

厦门引入第三方评价机制

厦门将于2015年1月1日正式实施《厦门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简称《办法》)。《办法》兼顾了物业和业主双方的合法利益保护。如果业主恶意欠费,《办法》规定,物业可以公布欠缴业主名单等方式催交,也可以依法追缴。如果业主对物业服务收费有异议,除了可向价格、建设主管部门反映之外,对物业服务收费与物业服务质量不符引起的争议,业主还可委托有关中介机构进行评估,或委托有关调解机构予以调解。

【观点】

可引入奖励机制

不过,对于第三方中介机构认定,以及如何评估、协调等,《办法》并没有相关的细则。业内人士认为,为了让第三方中介机构保持客观中立,中介的佣金可以由政府或者小区的公共收益来支付。同时,物业和业主可以在合同中约定,把物业费切块,分为“基本金”和“奖励金”,如果第三方中介机构认定物业服务达到合格标准,则物业企业不但可以拿到“基本金”,还可以获得“奖励金”,否则,“奖励金”将被业主收回。由此一来,物业一方面能够得到基本的收入保障,另一方面又有了提升服务水平的动力。

厦门市物业管理协会童主任认为,一方面,业主要树立物业有偿消费的观念;另一方面,物业也要着力提升服务水平,收支更加透明。

【他山之石】

北京:加大治理业主欠费

物业收费难,是不少城市都出现的问题。北京市住建委做的一项调查显示,2013年,北京物业费平均欠缴率达到21.51%,欠缴总额达20.53亿元。对此,北京已开始试水改革,对物业费未结清的房屋将不予办理产权交易和过户手续。此外,还将联合街道社区建立居民诚信体系,将物业费交纳情况纳入诚信体系内容,对诚信缺乏的居民,街道和居委会不予开具相关证明。但也有人认为,这些做法似乎过于偏向物业,对业主不公平。

打印|收藏|发给好友【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广告服务| 网站地图| 网站公告|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 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举报邮箱: jubao@fjsen.com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 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