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食堂使用这种大气瓶也有严格规定(资料图) 东南网12月13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陈思亲/文 陈巧思/图)中小餐饮场所禁用50公斤气瓶的新规实施后,导报记者上周走访发现,由于15公斤气瓶气少、火力弱,以食堂为代表,不少用气量较大,涉及烹炒的餐饮场所,遭遇尴尬。 为此,针对燃气新规实施后的新问题,市政园林部门于近日再次发布补充规定,专门针对近期反映较多的食堂用气安全,对其如何使用50公斤气瓶做出详细规定。目前该新规已正式实施。 食堂不能使用气液两相瓶 根据上月发布的中小餐饮场所禁用50公斤气瓶通知,经营面积达500平方米的大型餐饮场所,符合相关条件和规定后,可使用50公斤液化气钢瓶,包括气相瓶、液相瓶和气液两相瓶。而刚刚发布的机关、学校、医院等单位食堂用气规定中则明确提出,面积大于500平方米的可使用50公斤气瓶,但只能使用气相瓶和液相瓶两种。 市政部门的专业人士介绍,目前,气相、液相和气液两相三种气瓶基本囊括了市面上的所有气瓶。“气相瓶上面是气体形态,下面是液化。”市政人员说,这种气瓶以15公斤的小气瓶为主,可直接连接炉灶,主要在居民家和小型餐饮店中使用,上面的气用完后下部会自动气化,相对比较简单。 相比之下,液相瓶由于是液体形态,大多不能直接连接炉灶,需要用专业的设备气化后才能使用,液相瓶以50公斤气瓶为主,由于其气化时会比原有体积膨胀200多倍,若发生事故,比小气瓶危险许多。同样,气液两相瓶同时兼具气相和液相两种形态,里面分别连通两种气管,使用起来更为专业和复杂,为此,此次新规明确规定食堂不能使用此种气瓶。 用大气瓶需安装气化装置 除了规定气瓶的使用种类,考虑到食堂用气瓶和用气量大,人员集中等用气安全性,食堂用气新规还规定,其必须设有独立瓶组间,且独立瓶组间必须符合相关燃气设计规范规程的要求,否则燃气公司将不能为其供给50公斤气瓶。 同时,使用液相瓶的食堂,必须安装专业合格的气化设备,各用气单位必须设有专职的安全员,熟知用气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规章,并对食堂用气进行定期安全检查,实时记录隐患,及时排除。 |
相关阅读:
- [ 11-27]厦门排查黑气中小餐饮店禁用50公斤气瓶
- [ 11-27]厦门加强煤气瓶管控 中小餐饮场所禁用50公斤气瓶
- [ 11-27]厦门中小餐饮店禁用50公斤气瓶
- [ 06-25]气瓶没年检的士遭"断气" 厦门无资质需去泉州检验
- [ 11-27]厦门查处黑气 中小餐饮店禁用50公斤气瓶重度烧伤者今或过休克期
打印|收藏|发给好友【字号大中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