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日报讯 (福州站记者 张珺 通讯员郑重)来自省运管局的消息,近日,《福建省道路旅客运输驾驶员“不适岗名单”公布制度》重新修订并印发执行。 新修订制度的惩处范围增加了超速50%以上、超员20%以上至50%以下、营运客运车辆凌晨2时至5时运行、未持有效包车客运标志牌进行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根据新规,客运驾驶员超速50%以上者将被列入“不适岗名单”。 据悉,凡被列入“不适岗名单”予以公布的驾驶员,其所在的道路运输企业在公布期内(公布期分为3个月、6个月、1年、2年和3年等五类)应当将其调离驾驶工作岗位。道路运输企业需重新聘用“不适岗名单”公布期满驾驶员的,应当对其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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