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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反目离婚争夺孩子 抢藏孩子或失去抚养权

2014-12-10 10:26   来源:厦门网  责任编辑:卢超颖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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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西晨报讯(晨报记者 陈佩珊 通讯员 思法)夫妻反目,双方以爱之名开始孩子争夺大战。电视、电影中的桥段在现实中一遍遍上演。看起来都是爱,但实际上都是伤害。记者从思明法院了解到,蓄意控制孩子可能适得其反,不仅不能得到抚养权,还会自己塑造自私狭隘的形象,影响判决结果。

夫妻双方为了争夺孩子抚养权,竟然拿出了菜刀。这匪夷所思的一幕发生在阿进和小美身上。

2014年,阿进和小美结婚。不久后,儿子出生了。不过,在孩子出生前后,夫妻俩却因为琐事起了争执,夫妻关系每况愈下。在孩子尚在哺乳期时,两人就开始了孩子争夺大战。

母亲孩子两分离

“作为孩子的母亲,却无法为孩子哺乳,甚至不知道孩子的生死,我只能求助法律,请法院把孩子还给我。”庭上,小美声泪俱下。据介绍,孩子两个月大时,阿进就把孩子从小美身边带走,送回了老家南昌。“是他偷走了我的孩子。”小美说。

对此,阿进有自己的说法。阿进称,之所以将孩子送回南昌是因为小美的母亲一直想要得到孩子的抚养权,曾一度想把孩子带到其老家贵州去。“我是为了制止他们的行为才将孩子带离。”阿进说,将孩子送回老家则是因为小美在未取得他同意的情况下就搬了住处,导致父子俩生活不便,他才索性将孩子送回南昌。因为孩子尚在哺乳期,离开了亲生母亲,作为父亲的阿进也很忧心。阿进称,他曾多次通过电话和微信与小美协商孩子的问题,均未果。

互斥对方无能力抚养

今年9月,小美曾向阿进提出要把孩子带回家里休养一阵子。小美话音未落,阿进情绪激动,拿出菜刀来乱挥,当场抢走了孩子。截至11月19日,小美已经100多天未见过孩子。

小美称,阿进曾以孩子回归作为条件,要求小美和他一起承担债务。她认为,阿进的经济状况无法承担孩子的生活所需,将孩子带走后经常不在孩子身边,只能把孩子交由其父母照顾。“阿进父母年事已高,身体状况也不好,阿进精神状态不稳。”小美认为,阿进没有能力抚养孩子。

阿进针锋相对,称小美是肿瘤患者,她才不具备抚养孩子的能力。阿进表示,将孩子带走后,其尽到了父亲责任。为了将孩子留在身边,夫妻俩细数对方不具备抚养孩子的情况,争夺大战持续未停。

最终,在法官的劝说下,双方终于达成了和解协议。

【调解结果】

阿进将孩子送回小美身边,交由小美抚养。阿进应将孩子落户的相关资料交予小美,配合小美办理孩子落户厦门的手续。

【法官看法】

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

父母闹离婚 孩子被转学

2014年10月9日凌晨1时许,阿昱回到家时,家门紧闭怎么也打不开。阿昱找来开锁匠才得以进门,不过迎面而来的却是一场争吵,最后闹到了报警才得以收场的地步。然而,事情并未就此平息。次日,妻子阿琳一纸诉状送到法院,要求离婚,夫妻俩就儿子的抚养权展开争夺。

原来,阿昱和阿琳2005年登记结婚;2008年,儿子小宝出生。2014年7月,阿琳带着小宝回其南平老家探亲。不过,阿昱不承想,儿子这一去竟然在南平“定居”下来,上了当地的小学。

“我要小孩的抚养权。”阿昱坚持说,小宝随阿琳回到南平后,到开学季,他曾打电话让阿琳将孩子带回厦门报名。“可是,阿琳说得让孩子上大同小学,否则就留在南平。”

经查,阿琳怀孕8个月后就回到南平,孩子也是在南平出生。“她和我父母吵翻后就不肯让我父母带小孩。”阿昱说,小孩因此经常往返厦门、南平。在此期间,阿琳父母与阿昱和阿琳生活在一起,负责照顾女儿一家,特别是小宝。

【法院判决】

准许双方解除婚姻关系,小宝随阿琳生活,阿昱每月支付抚养费2000元至小宝独立生活为止。

【法官说法】

小宝出生后主要生活于厦门,且其户口也在厦门,故其在接受小学等教育时仍继续在厦门对其较为便利。阿琳擅自将小宝送回老家举动既不利于夫妻家庭关系的和谐,也不利于孩子的成长学习,应予纠正。小宝回厦门学习生活,也方便被告探视,减少将来因探视而引发的各类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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