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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个国家“宪法日”中院发布危险驾驶十大典型案例

2014-12-05 08:05:49陈捷 来源: 东南网  责任编辑: 刘玮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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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12月5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陈捷 通讯员 厦法宣 文/图)昨天是首个国家“宪法日”,厦门中院为此举办公众开放日,并发布危险驾驶十大典型案例。

自醉驾入刑以来,厦门市的醉驾案件仍然呈现上升趋势。在昨天中院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导报记者了解到,总体上看,厦门法院受理的醉驾案件具有四大特点。一是醉驾案件收案数仍呈上升趋势。比如2011年5月至12月,各区法院醉驾案件收案数为168件,2012年为519件,2013年为1204件,2014年前11个月为1399件。虽然,一方面收案数的增长与公安机关开展治理醉驾专项行动、严格执法有很大的关系,但是,另一方面也说明仍有不少驾驶员抱有侥幸心理铤而走险。

二是岛内醉驾案件发案数高于岛外。思明、湖里两个法院的醉驾案件收案数是全市法院醉驾案件的近一半。

三是被告人酒精度普遍较高。在已审结的案件中,被告人每百毫升血液的平均酒精含量为170mg左右,远超80mg的醉酒标准,多数醉驾者酒精含量在100-200mg之间。

四是醉驾人员的身份比较多样。接受刑事追究的醉驾人员有务工人员、企业老板、教师、公务员等等。据介绍,最近厦门法院又针对两起公务员醉驾案件作出判决,这两名醉驾的公务员不仅获刑,同时也失去了公职。

危驾十大典型案例节选

典型案例1 逃避检查,从重处罚

2014年3月24日14时许,苏某辉无证酒后驾车从集美区后溪镇下庄出发,行至海翔大道正新立交桥路段时,遇民警示意其靠边停车接受检查。苏某辉为逃避检查,继续驾车往正新桥下逃逸,并逆向驶往前场村石厝方向,后被民警拦下。近日,苏某辉被判处拘役二个月。

法官点评 超载躲避,都要重罚

本案苏某辉的行为符合《意见》规定的“(6)逃避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或者拒绝、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从重处罚情形,依法予以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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