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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介绍三类典型劫案 劫匪打劫有“特殊爱好”

2014-12-03 08:01 陈捷 来源:东南网责任编辑:刘玮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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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12月3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陈捷 通讯员 思法/文 陶小莫/图)现在的劫匪,竟然呈现出“专业化”的趋势。最近,厦门两级法院频频受理“专业劫匪”的系列劫案。

其中,有“厕所劫匪”,专门在卫生间里打劫;也有“ATM劫匪”,只守在银行取款机附近抢钱;还有“公园劫匪”,专门在公园里打劫老人。

昨日,思明区法院发布三类典型抢劫案,介绍三类“特殊爱好”的劫匪。法官提醒,年底劫案多发,女性和老人夜间尽量避免单独外出。

“厕所劫匪”:在卫生间作案

“厕所劫匪”,这类劫匪不论到哪里抢劫,最终都要将受害人拉进卫生间内作案。

今年20岁的劫匪黄某就“爱好”在卫生间内作案。黄某还是一名大专毕业生,至今无业。

今年1月21日下午4时许,黄某和同伙“老辉”冲进思明区湖滨北路一家玉石店内,持匕首威胁被害人江小姐。随后,黄某等人将江小姐拉进店内卫生间,抢走江小姐一部价值人民币3523元的iPad mini2平板电脑,还有她身上的50元现金。

黄某的“厕所劫案”并非只有一起。今年5月29日凌晨1时许,黄某又冲进思明区嘉禾路一家肯德基餐厅内,持随身携带的折叠刀威胁被害人林小姐。随后,他故伎重施,又将林小姐拉进餐厅的卫生间内,抢走林小姐一部价值人民币1687元的iPhone4手机和一枚价值人民币1478元的黄金戒指。

6月3日晚8时许,黄某在厦禾路聚泰天桥下被公安民警抓获。近日,黄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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