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明日是我国第三个“全国交通安全日”,今年“全国交通安全日”的主题是“抵制七类违法安全文明出行”。
相关数据显示,超速、超载、酒驾、毒驾、闯红灯、占用应急车道、不礼让斑马线等七类交通违法,是导致我国交通肇事的“罪魁祸首”。交通安全,警钟长鸣。可以说,宣传交通安全知识是“全国交通安全日”的主线——市民交通意识增强了,相应的悲剧将大幅减少,交通秩序也将更为井然。基于此,在“全国交通安全日”来临之际,市交警支队通过本报,对七类交通违法行为进行逐一梳理,以期提高市民交通安全意识,努力构建文明交通,共同缔造美丽厦门。
交警劝导摩托车驾驶员佩戴安全帽。(张天骄摄)
厦门日报讯(文/通讯员 蒋佑慧 记者 林露虹)从近年交通违法查处情况看,超速、超载、酒驾、毒驾、闯红灯、占用应急车道、不礼让斑马线等七类违法行为占所有交通违法行为总量近四分之一,而超速更是位列之首,是“马路第一杀手”。超载、占用应急车道等常见多发,毒驾已成为严重危害交通安全的新问题,值得社会高度关注。
【超速】
[案例]
2014年7月12日12时30分许,王某驾驶大型普通客车途经G56杭瑞高速公路往杭州方向临安出口匝道时,由于车辆超速,速度过快,车辆冲破道路左侧护栏并翻下路基,造成6人死亡、36人受伤、车辆及高速公路路产严重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
[数字]
在公安部查处的交通违法中,全国20%以上是超速交通违法。目前,客运车辆超速已成为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特别是群死群伤事故的主要原因。
[处罚]
【超载】
[案例]
2013年9月15日,四川省达州市驾驶人孙某驾驶重型自卸货车(核载15.67吨,实载46.8吨)装载石膏,由达州市渠县聚力兴石膏矿业有限公司开往渠县卷硐华新水泥厂,在左转弯过程中因严重超载、质心升高、长下坡制动效能降低,致车辆失控向右侧翻,将右侧正常行驶的另一辆大型普通客车挤撞翻坠至5.4米高的桥下河沟内,造成21人死亡、7人不同程度受伤的重大道路交通事故。
[数字]
据公安部统计,全国2013年一次死亡5人以上的事故,涉及货车超载的近20%。货车肇事导致的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事故中,70%存在货车超载的违法行为。
[处罚]
【酒驾】
[案例]
2011年3月6日晚,厦门市厦禾路公园小学门口,一辆黑色尼桑轿车撞上桥墩后变身一堆废铁,造成3人死亡,1人重伤。事故鉴定报告显示,出事轿车的驾驶员酒测数据显示,血液样本中每百毫升血液中的酒精含量超过90毫克,也就是说,涉嫌醉酒驾驶。
[数字]
自2011年醉驾正式入刑以来,公安机关严格执法、广泛宣传,三年来,全国发生涉及酒驾道路交通事故的起数和死亡人数较“醉驾入刑”前同比分别下降25%和39.3%。
[处罚]
【毒驾】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22条规定,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麻醉药品,不得驾驶机动车。
据统计,目前登记在册的吸毒驾驶人达62万余名,近年来,吸毒后驾驶车辆(以下简称“毒驾”)成为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新问题。
[案例]
2012年4月22日,上海客车司机王振伟吸食冰毒后驾驶营运大客车从上海前往江苏常熟,在常合高速行驶途中冲过中央护栏与对面正常行驶的一辆货车相撞,造成14人死亡、20人受伤的重大交通事故。
[处罚]
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后驾驶机动车的:警告或罚款150元,应当注销驾驶证。
为有效遏制吸毒人员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的发生,确保道路交通安全,公安部作出明确规定:正在依法执行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和社区康复措施的吸毒成瘾未戒除人员,要主动到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注销驾驶证,未主动注销的,公安交管部门将按照《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规定注销其机动车驾驶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受理驾驶证申领业务时,对发现属于三年内有吸毒记录或者成瘾未戒除人员的,不予受理申请。
【闯红灯】
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明确规定:红灯表示禁止通行,绿灯表示准许通行,车辆和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据统计,2013年全国公安交管部门处罚的交通违法行为中,约6%是闯红灯违法行为,
[案例]
2013年8月25日5时10分,驾驶人赵某驾驶小型普通客车在哈尔滨市香坊区行驶时,遇路口红灯亮时继续直行通过,导致5辆车相撞,造成5人死亡,10人受伤。
[数字]
据公安部统计,2013年以来,全国闯红灯违法行为导致道路交通事故2951起,造成600人死亡、3675人受伤。
[处罚]
根据《厦门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若干规定》,予以300元处罚。
【占用应急车道】
应急车道,主要在高速路或城市快速路两侧施划,专门供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执行紧急任务及其他紧急情况下使用,被称为“生命通道”。
[案例]
2012年12月24日,广东东莞广深高速公路发生一起严重车祸,4辆救护车赶赴现场,但其中3辆救护车被违法占用应急车道的车辆堵住,医护人员只得在离事故现场近3公里处的地方下车跑步前往,车上有2名乘客因救援时间延误而死亡。
[处罚]
驾驶机动车违反规定进入公交专用车道、应急专用车道行驶的,根据《厦门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若干规定》,予以200元处罚。
【不礼让斑马线】
斑马线,即人行横道线。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7条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避让。
[案例]
2014年11月14日上午,两名女子在湖滨北路育秀里过斑马线时被一部小车撞倒。一部银灰色小轿车停在斑马线上,驾驶室正对的车前挡风玻璃凹下一个坑,离车头3米左右,留下一摊血,两名女子一人伤势严重,所幸无生命危险。
[数字]
据公安部统计,2013年以来,全国不礼让斑马线导致道路交通事故4907起,造成1145人死亡、4487人受伤。
[处罚]
不礼让斑马线:
【提醒】
厦门明日开展“交通安全日”宣传
12月2日上午,厦门将在市文化艺术中心东广场举行厦门市“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广场宣传活动。活动由厦门市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委文明办、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司法局、市安全监管局、厦门保监局、厦门日报社、厦门广电集团主办,由市保险协会、广电集团节目中心、海西晨报、厦门晚报、腾讯大闽网协办,厦门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厦门交通广播承办。
此外,市教育局将于明日开展“交通安全校园剧”决赛,厦门各区也将结合主题,深入辖区企业、学校、社区(村),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在翔安区体育场,学生们将和热心人士一道奉上一台以交通安全为主题的文艺演出;在集美区的万达广场、新华都广场等多个人流聚集处,市民朋友可参与“交通安全知识知多少”的现场问答;在思明区育秀广场,将发出关爱中老年交通安全的倡议;在海沧东孚镇商业街广场,企业负责人代表将宣读《企业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并组织摩托车驾驶员列队,发放安全头盔;在同安区同新路榕树下,将设置交通安全宣传活动咨询台,开展宣传咨询服务;在湖里区,各派出所、交警大队将利用短信、公众微信平台,向广大市民特别是机动车驾驶人发送主题宣传。
据了解,为配合“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宣传,截至目前,厦门已部署开展了“严查七类交通违法”专项整治行动、“志愿服务我参与”、“文明交通我践行”、“安全行车我承诺”、“平安交通进校园”等10项系列活动。
【链接】
12月2日 全国交通安全日
“全国交通安全日”的设立始于2012年,选择12月2日这一天,主要有两方面考虑:一是“122”从1994年开始便是我国道路交通事故报警电话,群众对此认知度高,方便记忆和宣传;二是每年12月2日我国已进入冬季,是交通事故多发期,春运等道路交通出行和运输高峰也即将开始,在此时间节点组织开展全国范围的道路交通安全主题宣传活动有利于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保证广大民众出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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